海航旗下天津航空即日起为长春进出港旅客免费办理退改服务

中国民用航空网讯(通讯员:苏爽)据悉,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便旅客办理改期、退票业务,根据最新防疫政策,海航集团旗下天津航空现下发专项退改规定。对于已购满足以下条件的天津航空涉及长春进出港国内航班机票的旅客可享受免费退改服务,具体内容如下:

1适用范围:在2021年1月17日(含)之前已购买且乘机日期为2021年1月11日(含)至2021年2月7日(含)的国内客票。

2、适用航班:由天津航空实际承运的涉及长春进出港国内航班(含经停长春航班)和天津航空为市场方的涉及长春进出港代码共享航班(含经停长春航班)。

3、适用票证:826国内票证以及使用非826票证互售的GS国内航班客票。

4、退改规定:

4.1  机票有效期内退票:

4.1.1 在航班起飞前已取消订座的客票,可至原购票地办理免费退票业务,不收取退票费。

4.1.2 在航班起飞前未取消订座的客票,依据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退票业务。

4.2  机票有效期内变更航班:

4.2.1 在航班起飞前已取消订座的客票,可免费变更至2021年3月27日(含)之前,同航线、同服务等级航班一次(如涉及跨服务等级变更,可免收变更手续费,但需补齐票款差额);如旅客再次提出变更及退票申请,需在客票有效期内依据变更后的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4.2.2  旅客提出变更申请:

⑴ 我司各直属售票处、呼叫中心所销售的客票、可至原购票地办理;

⑵ 官网、代理人所销售的客票,可至我司各直属售票处、呼叫中心办理。

4.2.3  航班起飞前未取消订座的客票,依据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变更业务。

4.3  机票有效期内签转:按原机票使用条件办理。

4.4  已办理完退票、变更业务的客票,一律不再返还已收取的退票/变更手续费和票款差价。

4.5  同一或连续票号的均为天航实际承运的联程航班,其中一段符合本文免费退改的适用条件,其他航段同时办理退票或变更,可按本文规定免费办理。因疫情导致可能存在退票积压处理较慢的情况,为了方便旅客出行,建议优先选择免费变更服务,由此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随着新冠疫情风险持续存在和增加,天津航空温馨提示大家,要始终保持防控意识,坚持做好个人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减少人员聚集,勤洗手、常通风,注意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减少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一旦发现发热、咳嗽等急性呼吸道症状,要及时到当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天津航空也将进一步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常态化防控策略,切实做好各项防控措施,守护广大旅客平安、健康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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