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场净空安全
按照《民用机场电磁环境保护区划定规范与保护要求》(CA-118-TM-2011-01)、《航空无线电导航台(站)电磁环境要求》(GB 6364-2013)、《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内建设项目净空审核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禁止以下活动:
(一)无线电台(站)场地保护范围内:高大植物、堤坝、建筑物、金属栅栏、铁塔、塔吊等。
(二)铁路、公路。
(三)架空高压输电线、架空金属线、金属堆积物。
(四)电力设施:电力排灌站、变电站、光伏发电站、风力发电机、热电厂、核电厂等。
(五)无线电设施:无线电发射台(站)、无线电压制(阻断)设备。
(六)建设项目中含大型工科医设备:高频热合机、高频炉、工业电焊、超高频理疗机、农用电力设备、有无线电辐射的工业设施、海上钻井平台等。
(七)含掘土、采砂、采石等改变地形地貌活动的项目。
(八)其他在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可能影响民用航空无线电台(站)场地保护和机场电磁环境的情形。
二、机场无线电干扰
(一)机场无线电干扰主要来源
自然干扰(偶发、难规避)
雷电放电、太阳风暴、大气静电等,会对机场通信/导航信号产生短暂杂波干扰。
人为干扰(高频、高风险,机场周边重点管控)
- 机场周边区域:违规使用的大功率对讲机、无人机遥控、无绳电话,劣质工地设备/车载电台;
- 民用设备:周边商户/居民的劣质LED灯、充电器、微波炉、变频家电(开关电源易产生杂波);
- 工业/设施类:机场附近高压电线、变压器、建筑焊机、电梯变频器等设备的电磁辐射;
- 恶意行为:故意发射的干扰信号(严重违法,直接威胁航空安全)。
(二)机场无线电干扰影响
- 通信中断/杂音,飞行员与塔台无法清晰通话,指令传递出错;
- 导航信号漂移,飞机无法精准定位跑道、航线,易偏离航道;
- 轻则造成航班返航、备降、延误,重则引发起降安全事故,危及机上人员生命。
三、破坏净空安全的处罚
依据《民用机场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3号)
- 干扰航空专用频率:责令改正;情节严重,2万—10万元罚款,可吊销电台执照
- 在电磁保护区内违规建设/作业(架空线、金属堆积、挖砂采石等):责令改正;情节严重,2万—10万元罚款
- 违规放飞无人机/升空物(机场净空+电磁保护区):2万—10万元罚款;情节严重可拘留、追刑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