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及南航股份公司《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要求,根据公司“五五普法”工作安排,11月10日,南航汕头公司请来了国资委法规处副处长周昊,南航股份公司法律部法律顾问、合同管理经理刘黎明,对南航汕头公司全体员工进行《公司法》知识培训。
为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及南航股份公司《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要求,根据公司“五五普法”工作安排,11月10日,南航汕头公司请来了国资委法规处副处长周昊,南航股份公司法律部法律顾问、合同管理经理刘黎明,对南航汕头公司全体员工进行《公司法》知识培训。
此次《公司法》知识培训培训旨在通过扎实的法制教育和实践,进一步推动南航汕头公司建立健全依法决策和防范法律风险的体系,提高公司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的水平,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南航汕头公司领导、全体员工参加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