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5日15时10分左右,乌鲁木齐机场派出所接到南航新疆分公司电话报警称:T3航站楼出港隔离区25号登机口有一名男性旅客情绪失控与安检工作人员争吵并将地面服务员左臂拽伤,民警得知此情况马上赶到现场了解情况,将已登上飞机的旅客当事人带至派出所进行询问。
经过询问得知旅客杨某,本人乘坐的航班因机械故障延误在候机区滞留约3个小时,期间航空公司给所有旅客安排了餐食,并按有关规定赔付每名旅客人民币一百元。飞机故障排除后通知旅客登机,杨某在登机口排队等待检票登机因不满前期航班延误不服从管理插队继而与安检工作人员发生争执,情绪失控,并动手拉拽南航地服部工作人员左臂碰撞登机口门框。服务员去医院检查后为左臂多处软组织挫伤。
杨某冷静下来后对自己的行为深感后悔,对南航地服面服务员造成的伤害表示深深的歉意,派出所民警在充分调取证据后对杨某进行了治安处罚,杨某对处罚没有提出异议,同时杨某自愿对服务员给予了经济赔偿。
机场派出所民警在此向广大乘坐航班的旅客提示,碰到航班延误情况一定要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提出自己的诉求,对不能达到的要求因冷静处理,控制好自己的情绪,不要像上面说的杨某一样延误了行程又赔款,机场公安机关同时告诫那些因航班延误带头挑唆其他旅客闹事,甚至发生打砸机场公共设施,殴打工作人员的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