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20日,喀什机场安检员在候机楼入口对旅客行李物品进行“二次安检”时,发现乘坐3U8526次航班前往成都去的旅客随身携带民族刀一把,该刀长超过350毫米、刀身长度超过150毫米、带血槽、已开刃。属于管制刀具范围,禁止旅客随身携带和交运。经安检员提示后,该旅客叫其送行人员将民族刀带回。
“丝路缘”安检服务班组在此温馨提示广大旅客:匕首;三棱刮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刀尖小于60度,刀身长超过150毫米的各类单刃、双刃和多刃刀具;刀尖大于60度,刀身长超过220毫米的各类单刃、双刃、和多刃刀具都属于管制刀具的范畴,是禁止旅客随身携带与交运的刀具。少数民族使用的藏刀、腰刀、靴刀、马刀等刀具的管制范围认定标准,由少数民族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人民政府制定。民族刀刀身长超过150毫米,属于管制刀具,禁止旅客随身携带和办理托运。广大旅客请勿携带较大的民族工艺刀乘机,以免给您造成不必要的麻烦。携带折叠小工艺刀的旅客,无论刀身大小,请您提前在值机柜台办理托运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