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意见》指出,深化低空空域管理改革,是大力发展通用航空、繁荣航空事业的重要举措,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文件强调,最大限度盘活低空空域资源。文件还设立了低空空域管理改革的总体目标、阶段步骤和主要任务。
总体目标是:通过5-10年的全面建设和深化改革,充分开发和有效利用低空空域资源。
三个阶段是:
(1)试点阶段,2011年前,在局部地区进行改革试点,探索低空管理改革的做法,为全面推进低空空域管理改革奠定基础;
(2)推广阶段,2011-2015年底,在全国推广改革试点,逐步形成政府监管、行业指导、市场化运作、全国一体的低空空域运行管理和服务保障体系,同时在北京、兰州、济南、南京、成都飞行管制区分类划设低空空域;
(3)深化阶段,2016-2020年,进一步深化改革,使整个系统先进合理、科学完善、高效运转、完备可靠,低空空域资源得到科学合理开发利用。
八大任务中我们关心的5个要点是:
(1)按照管制、监视和报告三类空域划设低空空域,区分不同模式实行分类管理试点;
(2)改进和创新服务模式,提高运行管理和服务效率;
(3)加强配套设施建设;
(4)以国家投资为主,鼓励地方政府和社会力量投资建设航空服务站,合理构建航空服务保障体系;
(5)建立健全飞行人员培训机制。
目前我国低空空域尚未对民间开放,所有飞行必须预先申请,经批准后才能实施。按照2003年颁布的《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要求在拟使用临时飞行空域7个工作日前向飞行管制部门提出,实际操作性不强。现在即使专业航空公司,本场飞行需要提前1天报批,转场飞行需要提前3天,而发达国家则实行低空先飞行、再报备。现在国内仅有少量低空空域管理改革试点,包括2008年-2009年的珠三角、东北、西安航空基地浦城通用航空产业园。
低空空域开放的经济意义显著,中央政府有心全力推动。
(1)可以轻易拉动上千亿元内需,特别是拉动富人的消费和投资,为实现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助力。
(2)低空开放还可协助化解国内过去几年来部分地区过度投资之后的压力,许多即将建成的小型机场面临着运营即亏损的问题,低空开放可以有效为小型机场增加营业收入。
(3)低空开放可带来大量中小型飞机需求,可以促进国内产业升级。
(4)从更宽的角度看,低空开放必然伴随高水平的空域监控,对于提升国家综合安全也有战略意义。
以前政府之所以没有实际上大力推动低空开放,是因为当时国内的产业支持、特别是空中交通管理的技术支持不能跟上,现在国内企业持续的快速技术进步使得这一问题已不是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