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总 则
一、工作目的
为了在大冬会期间发生哈尔滨机场口岸食品中毒事故时,能及时有效地采取果断措施,查明原因,抢救中毒病人,减少中毒死亡并控制续发中毒,及时控制口岸食品中毒事故,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口岸食品中毒事故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大冬会期间,突然发生的哈尔滨机场口岸食品中毒事件。
本预案所指的食品中毒,是指食用被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或者食用了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后出现的急性、亚急性食源性疾患。
第二节 组织机构
一、指挥机构
哈尔滨机场办事处检验检疫现场工作组负责大冬会期间口岸食品中毒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协调以及管理工作。
二、执行机构
哈尔滨机场办事处检验检疫现场工作组下设的卫生监督专业组为具体执行机构,确保应急工作迅速有效开展。
第三节 报告制度
一、报告范围
口岸食品中毒事故或疑似食品中毒事故
二、报告内容
应尽可能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死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如有可能,应当报告事故的简要经过。
第四节 口岸食品中毒事故的应急反应
一、反应
口岸食品中毒事故发生后,卫生监督专业组应当立即组织调查、确认和评估,及时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中断供应可能导致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发生的口岸食品。有关事故情况应当立即向哈尔滨机场办事处检验检疫现场工作组报告。
应急反应由哈尔滨机场办事处检验检疫现场工作组组织实施,当组织实施应急反应行动时,应当按照相应的预案全力以赴地组织救援,并及时向省局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
二、现场调查处理
接到口岸食品中毒报告后,卫生监督专业组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安排专业技术人员,携带有关执法文书、取证、采样工具等对食物中毒现场进行调查处理。
(一)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控制措施,防止事态扩大,了解危害情况和程度,分析危害原因。
(二)协助机场卫生所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治,必要时送黑龙江省传染病医院、哈尔滨市传染病医院、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等医院。
(三)封存可能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食品原料及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等。
(四)进行现场卫生学和流行病学调查:中毒病人发病前72小时内的进餐食谱和同餐人员的发病情况,对可疑中毒食品的生产加工经营场所进行现场卫生学调查。
(五)采集检验样品,如食品、食品用工具、容器、病人排泄物、呕吐物或洗胃液、大便、血液等。样品应在4小时内送省疾病控制中心实验室检验或现场快速检验,必要时可开展简易动物试验。
三、反应的升级与降级
当口岸食品中毒事故随时间发展进一步加重,口岸食品中毒事故危害特别严重,并有蔓延扩大的趋势,情况复杂难以控制时,应当上报省局大冬会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及时提升预警和反应级别;对事故危害已迅速消除,并不会进一步扩散的,应当上报省局大冬会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定,相应降低反应级别或者撤销预警。
四、反应终结
口岸食品中毒事故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口岸食品中毒事故应急救援终结,卫生监督专业组撤离现场。
第五节 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哈尔滨机场办事处检验检疫现场工作组负责组织口岸食品中毒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尽快恢复正常秩序,保证社会稳定。
二、总结报告
口岸食品中毒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总结分析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完成总结报告。
第六节 应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
口岸食品中毒事故发生后,哈尔滨机场办事处检验检疫现场工作组应当及时向总局卫生司和省局大冬会工作领导小组上报中毒事故信息。
二、医疗保障
口岸食品中毒事故造成人员伤害的,卫生监督专业组应急救援工作立即启动,立即赶赴现场,与机场卫生所医疗人员共同开展医疗救治工作。
三、技术保障
口岸食品中毒事故的技术鉴定工作必须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当发生口岸食品中毒事故时,立即采集样本,按有关标准要求送省疾病控制中心实验室实施检测,为口岸食品中毒事故定性提供科学依据。
四、物资保障
应当保障口岸食品中毒事故应急处理所需设施、设备和物资,保障应急物资储备,如采样箱、快速检测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