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将加强低空飞行管控

    “深圳发布”消息,11月3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加强低空飞行管控的通告》(下称《通告》)。《通告》称,2026年11月7日0时至11月10日24时,相关航空器和升空物禁止在福田区、南山区行政区域内飞行;11月11日0时至11月21日24时,禁飞区域为深圳全市区域(不含深汕特别合作区)。

    《通告》所称的航空器、升空物,主要包含:无人驾驶航空器,从事通用航空活动的航空器,航空模型、气球、风筝、孔明灯等升空物。在上述管控时段和区域内,禁止单位、组织和个人使用低空航空器、升空物实施飞行活动。涉及安全保障、应急救援、警务执勤等特殊飞行任务的,依法报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飞行。对违反法律法规或本通告规定,违法违规实施飞行活动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4年1月1日施行的国家《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明确规定,为保障重大活动安全,空管部门可以划定临时管制区域,由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提前发布公告,无人驾驶航空器在管制时段、范围内未经批准禁止升空。近年来,国内兄弟城市在举办大型活动时,均采取了临时低空飞行管控措施。

    值得一提的是,深圳此次低空管控采取分阶段、分区域实施模式,力求压缩管控时间,最大限度保障社会面低空飞行作业场景,最大程度兼顾安全保障与低空经济、市民正常飞行需求。同时,管控期间专门预留了安全保障、应急救援等特殊飞行任务审批通道,充分体现最小必要、分类施策的精细化治理原则,在筑牢安全防线的同时,保障刚需飞行有序开展。

    市有关方面负责人吁请各相关单位和广大市民主动配合低空航空器、升空物登记管理,并严格遵守各项规定,杜绝违规飞行。

    (责任编辑:王治强 HF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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