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3地发布通告 对“低慢小”航空器实施临时管控

近日,河北承德、唐山、廊坊3市发布关于对“低慢小”航空器实施临时管控的通告,管控时间均为2023年3月1日0时至2023年3月14日24时,具体如下:

承德:

承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对“低慢小”航空器实施临时管控的通告

为了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河北省民用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上级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对“低慢小”航空器实施临时管控。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低慢小”航空器是指飞行高度低、飞行速度慢、雷达反射面小的航空器具,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滑翔机、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无人机、穿越机、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孔明灯参照此通告要求列入管控范围。

二、管控时间:2023年3月1日0时至2023年3月14日24时。

三、管控措施: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未经依法批准,禁止一切单位、组织和个人利用“低慢小”航空器进行各类体育、娱乐、商业、勘测性飞行活动和施放气球活动。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应当主动配合军队、民航、公安、体育、民政等部门,做好“低慢小”航空器及拥有者、使用者的登记管理工作,同时严格遵守各项规定,杜绝违规飞行。

四、处置原则:对于违规飞行行为,公安机关将联合有关部门依法进行查处。违规飞行行为违反《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河北省民用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办法》等相关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违规飞行行为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承德市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6日

唐山:

唐山市人民政府

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对“低慢小”航空器及

空飘物实施临时管控的通告

唐政通字〔2023〕2号

为维护首都及我市行政区域内公共安全,杜绝各类违法违规飞行活动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上级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低慢小”航空器及空飘物实施临时管控,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无人机、穿越机、轻型飞机、滑翔机、航空模型、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三角翼、动力伞等“低慢小”航空器(以下简称“低慢小”)及空飘气球、孔明灯等空飘物。

二、管控时间:2023年3月1日零时至2023年3月14日24时。

三、管控原则: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禁止一切单位、组织和个人利用“低慢小”航空器及空飘物进行各类未经审批的体育、娱乐、广告性飞行和施放活动,禁止各类“低慢小”航空器及空飘物违规销售行为。

四、处置原则:违反本通告有关规定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唐山市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5日

廊坊:

廊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对“低慢小”航空器实施临时管控的通告

为维护首都及我市行政区域内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河北省民用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低慢小”航空器实施临时管控,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无人机、穿越机、轻型飞机、滑翔机、航空模型、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三角翼、动力伞等“低慢小”航空器及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孔明灯等空飘物(以下简称“低慢小”航空器)。

二、管控时间:2023年3月1日0时至2023年3月14日24时。

三、管控原则: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利用“低慢小”航空器进行各类体育、娱乐、商业、勘测性飞行活动和施放气球活动,均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军队、民航、公安等部门对“低慢小”航空器及拥有者、使用者的登记管理工作,同时严格遵守各项规定,杜绝违规飞行。

四、处置原则:违反本通告有关规定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违反《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河北省民用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廊坊市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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