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鼓励新开全货机航线航班

近日,《海南省航空货运发展财政补贴办法》(简称《办法》)印发,补贴资金将用于鼓励海口美兰国际机场、三亚凤凰国际机场和琼海博鳌机场的全货机航线以及货邮集货业务发展,补贴对象为符合规定条件的航空公司、包机商、货运代理企业等。

全货机航线航班补贴用于鼓励开通当期无航空公司执飞的新航线航班。《办法》针对连续执行不少于26周、每周不少于1班(起、降各计为0.5班)的全货机航线航班,明确航班补贴标准,并结合执行率确认补贴额度。全货机航线航班补贴标准主要根据最大业载、航程时间以及货运量进行动态调整。据测算,境内、境外全货机航线航班每班分别最少可获补贴2.4万元与6万元。

进港、出港货运量均为0及使用最大业载小于10吨机型的航线航班,不纳入补贴范围。对执行全货机航线的企业,运输的冷链物流货物、医疗器械、药品、南繁育种种子种苗,货运量补贴标准在全货机航线货运量补贴标准基础上上浮50%。

对执行全货机航线的企业,按进出港货运量给予补贴。其中,境内全货机航线单个航程超2小时,每公斤可获最高补贴0.6元。境外全货机航线单个航程超4小时,每公斤可获最高补贴1.1元。对货运代理企业在海口美兰国际机场、三亚凤凰国际机场和琼海博鳌机场开展的航空货运代理业务,每年以政策执行期间该企业在海南各机场出港货运量的最高值为基数计算增量,给予每公斤1元的出港集货增量补贴。(来源:中国交通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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