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航2019年接受政府补贴3.6亿元,补贴金额占经审计报表净利润绝对值的10.14%

近日,经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相关部门确认,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云南祥鹏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祥鹏航空”)、乌鲁木齐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乌鲁木齐航空”)、长安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安航空”)、广西北部湾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部湾航空”)、福州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州航空”)、海航航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技术”)及中国新华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航空”),于2019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累计收到政府各类补贴364,245,841.10元(未经审计),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报表净利润绝对值的10.14%。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