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3机舱服务员滥用员工福利收贿待转区院审

廉署5月20日落案起诉国泰航空3名前任及现职雇员,控告她们涉嫌收受贿款共逾9.8万元,以提名一名女子及其朋友为3人的同行旅伴,利用员工福利购买机票。3人已获准保释,以待下周二(5月25日)在东区裁判法院应讯,以待案件转介区域法院答辩。

3名被告分别为刘静雯(34岁),国泰航空有限公司前舱务长;李仲辉(26岁)及王爱婷(31岁),分别为国泰航空现职及前机舱服务员。刘静雯被控4项串谋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李仲辉及王爱婷则分别被控与刘静雯串谋干犯其中2项控罪。刘静雯于案发时任职国泰航空舱务长,而李仲辉及王爱婷当时为该公司的机舱服务员,根据国泰航空的「Companion Travel Scheme」计划,每名国泰雇员均可提名一名伴侣、兄弟姊妹、家人或朋友为其同行旅伴,获提名人士可凭优惠价购买国泰航空及其伙伴航空公司的机票。

其中2项控罪指,刘静雯涉嫌于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2月20日期间,先后2次与一名女子一同串谋,使刘静雯在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下,分别接受约2600美元(约2万港元)及至少1500美元(约1.2万港元),作为刘静雯按该计划提名该女子为其同行旅伴的诱因或报酬。另一项控罪指,刘静雯及李仲辉涉嫌于2018年12月17日至2019年6月19日期间,与上述女子一同串谋,使李仲辉在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下,接受约5000美元(约3.9万港元),作为李仲辉按该计划提名该女子一名朋友为其同行旅伴的诱因或报酬。

余下一项控罪指,刘静雯及王爱婷涉嫌于2019年1月3日至23日期间,与上述女子一同串谋,使王爱婷在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下,接受约3500美元(约2.7万港元),作为王爱婷按该计划提名该女子另一名朋友为其同行旅伴的诱因或报酬。

国泰航空禁止其员工透过提名他人为其同行旅伴而收取利益,国泰因3名被告的计谋而遭受经济损失逾116万港元,当中涉及75程机票。(来源:星岛环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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