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运输机场专业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日前,交通运输部以2022年第2号令颁布了《运输机场专业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2年3月15日起施行。为便于有关单位更好地理解相关内容,切实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现就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修订的必要性

一是为了更好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完善政府监管制度,加强安全生产,促进运输机场建设持续健康发展。

二是为了适应运输机场建设新形势的需要,解决工程监督中面临的实际问题。当前,运输机场建设项目数量不断增长,规模不断扩大,建设管理模式不断出新,建设技术要求更高、实施难度更大,质量安全风险也不断升高。在运输机场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方面,存在着政府监管资源日益不足,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容易混淆、参建单位之间责任界线不够清晰等问题,亟需完善监管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升监管效能。

三是为了明确和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民航局应履行民航专业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因此,《规定》中体现了相关的职责内容。

二、修订的主要原则

主要遵循实用有效、立法稳妥、守正创新三个工作原则,开展本次《规定》修订工作。

实用有效方面,与修订前相比,《规定》中监督工作程序、监督检查细节、监督手段措施更加清晰明确,便于监管单位开展执法,履行监管职责;参建单位质量管理责任、安全生产责任更加清晰具体,便于参建单位开展自查,落实主体责任。

立法稳妥方面,在《规定》修订工作过程中,广泛吸收各方意见,充分征求了有关部委、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参建单位、行业协会等单位及行业内外专家学者的意见和建议;全面修订与现行法律法规、政策要求不相符的内容。

守正创新方面,《规定》的修订从全局和长远考虑,贯彻落实品质工程建设理念、现代工程管理手段以及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的创新要求;从继承与发展考虑,衔接既有运输机场建设体系文件,搭建了适应“十四五”时期运输机场建设发展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体系。

三、修订的主要内容

《规定》共6章118条,分别为总则、质量责任、安全生产责任、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章节,体现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质量至上、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一是明确了民航局、民航地区管理局及受委托的质量监督机构在专业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面的职责。《规定》明确,民航局负责全国运输机场专业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民航地区管理局负责辖区内专业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同时,考虑到监管工作实际,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规定》

明确民航局和民航地区管理局可以委托民航专业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具体实施质量监督管理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以及实施相应的行政处罚。

二是明确了各参建单位在质量管理上的责任和义务,切实做到质量管理责任明确,责任可落实、可追究。《规定》设专章规定了各参建单位的质量管理责任,要求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工作质量负责,监理单位对建设项目质量负监理责任,施工单位对建设项目的施工质量负责,试验检测单位对其出具的试验检测结果负责。《规定》还从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关键人员在岗履职、严格质量控制等方面对相应参建单位提出要求,从各环节、全链条保障专业工程建设质量。

三是明确了各参建单位对专业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规定》全面规定了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在专业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责任,要求各单位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监督考核,保证落实。同时,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规定》强化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一方面将风险预控贯穿安全生产全过程各环节,规定专业工程建设应当实施安全风险管理,按阶段开展安全风险分析,采取有效管控措施;另一方面坚持“安全隐患零容忍”理念,要求施工单位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规定监理单位发现事故隐患后要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力求从源头防范生产安全事故。

四是明确了专业工程监督管理的具体环节和内容。《规定》要求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办理工程质量和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手续,民航行政机关或者其委托的质量监督机构依法对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并区分工程规模、性质、风险和参建单位信誉等因素,实行分类监督。《规定》同时明确了监督检查方式、可采取的措施及处理手段等内容。

五是明确了各参建单位在专业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责任。《规定》对各参建单位违反相应规定的法律责任,按照“过罚相当”原则对相关罚款比例、数额进行了细化,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执法精准度,督促各参建单位落实主体责任。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