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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丰办事处关于重点区域餐饮油烟机试点购买及安装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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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建丰办事处关于重点区域餐饮油烟机试点购买及安装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2-09-14 至 2022-09-21

撰写单位:
辽宁中鼎招标有限公司

  

(建丰办事处关于重点区域餐饮油烟机试点购买及安装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建丰办事处关于重点区域餐饮油烟机试点购买及安装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0月0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802-00021

项目名称:建丰办事处关于重点区域餐饮油烟机试点购买及安装设备采购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00,000.00

最高限价(元):6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技术参数:

一、
油烟净化器
产品名:油烟净化器
数量:16台
参数:
★1、油烟净化率>85%;
2、风量:6000m³/h 2台,8000m³/h 1台,10000m³/h 5台,12000m³/h 3台,16000m³/h 3台,20000m³/h 2台。
3、设备外壳要求:>1.2mm厚冷板喷塑;
4、内部铝芯材质,不锈钢外框,内部航空铝材质,高、低压一体式板式结构;
5、油烟净化器电源采用智能物联数字高频高压电源,自带在线监测模块,实时24小时在线监控;在-40℃低温环境满功率负载条件下应能连续运行4小时;须支持恒流输出,在满功率负载条件下应能连续运行2小时,输出误差±3%;具备过压、过流、开路、短路、闪络、超温、欠压等保护功能,避免油烟治理设备的火灾隐患;支持4G全网通无线传输与监管平台联网;须支持对油烟治理设备的定周期和自适应两种清洗预警模式;
6、油烟净化器具备开门断电功能;
7、油烟净化器配置工作状态指示装置,提示设备运行的正常或故障状态。

二、
UV光解除味器
产品名:UV光解除味器
数量:18台
参数:
1、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20mg/m3。
2、风量:6000m³/h 3台,8000m³/h 1台,10000m³/h 5台,12000m³/h 3台,16000m³/h 3台,20000m³/h 2台,24000m³/h 1台。

三、
光解静电一体式油烟净化器
产品名:光解静电一体式油烟净化器
数量:1台
参数:
★1、油烟净化率>85%;
2、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20mg/m3;
3、风量:4000m³/h;
4、设备外壳要求:>1.2mm厚冷板喷塑;
5、油烟净化器电源采用智能物联数字高频高压电源,自带在线监测模块,实时24小时在线监控;在-40℃低温环境满功率负载条件下应能连续运行4小时;须支持恒流输出,在满功率负载条件下应能连续运行2小时,输出误差±3%;具备过压、过流、开路、短路、闪络、超温、欠压等保护功能,避免油烟治理设备的火灾隐患;支持4G全网通无线传输与监管平台联网;须支持对油烟治理设备的定周期和自适应两种清洗预警模式;
6、油烟净化器具备开门断电功能;
7、油烟净化器配置工作状态指示装置,提示设备运行的正常或故障状态。

四、
风机
产品名:风机
数量:3台
参数:
4kw离心风机,12000-16000风量(2台)
3kw离心风机:8000-10000风量(1台)
4#轴流风机:6000风量(4台)

五、
油烟浓度监控仪
产品名:油烟浓度监控仪
数量:2台
参数:
1、能够24小时实时监测油烟浓度;
2、油烟采用激光光散射法测量,量程0-8mg/m3;
3、油烟1小时零点漂移不超过±0.1mg/m3;
4、油烟高浓度影响试验示值误差不超过±10%;
5、采样管路全程伴热避免管路冷凝影响采样;
6、支持4G全网通网络传输。

六、
餐饮在线监控平台数据服务
产品名:餐饮在线监控平台数据服务
数量:1套(提供一年服务)
参数:
1、系统需要支持至少200个监测点数据接入;
2、数据处理1440条数据解析入库正确率达到100%、入库完整率达到100%;
3、实时展示油烟治理设备运行状态信息,以及油烟浓度监控设备联网状态;
4、系统需支持浓度超标、油烟治理设备故障和清洗预警等报警情况查询;
5、系统需能按排口对油烟治理设备每个高压电源的历史运行状态数据按时间段和数据类型进行查询;
6、支持通过微信互动平台或APP远程查看油烟治理设备输入电压、输入电流、输出电压、输出电流、电源状态、电源温度、风机开关状态。

 
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1)、安装新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智能净化设备一体机、设备出口弯头、软连接、底架、防火阀、净化器管道变径、雨帽、基座等配套设备;
(2)、安装设备以不得破坏居民楼屋顶防水为基础,如屋顶防水被破坏,须及时修复直至恢复使用为止,该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3)、采购方完成货物验收后,签署验收意见视为有效证明;
(4)、现场安装调试并提供各种文档资料,以及人员操作培训资料,以便采购方能够掌握操作方法和维护方法,直至验收通过,排放达标为止。

 
人员及安装要求 
(1)、中标方派遣的所有施工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符合项目实施期间营口市及采购人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
(2)、本项目实施期间,中标方必须根据采购人要求计划安排施工,确保在要求的工期内完成要求的工作。
(3)、水、电、气焊、电焊等专业操作人员不得违规操作,到场安装人员统一着装,文明施工,施工现场禁止吸烟;
(4)、安装人员、车辆必须遵守社区的管理规定;
(5)、中标方进场安装期间,现场应设置专人值守,如涉及电焊、切割等带火操作,应及时通知采购相关人员,按照其要求取得动火许可证后方可操作,操作中应配备足量灭火器材;
(6)、设备安装期间不得影响社区内居民的正常用水、用电需求;
(7)、中标方必须确保设备安装、调试后,通过具有 CMA 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包括政府有关部门)达到本招标文件当中所提出的技术要求;
(8)、项目要求设备安装工艺水平优秀,达到国家有关标准;排烟管道及设备连接处焊点无陷落缝、破裂及变色现象;焊缝规则,经打磨、抛光处理后与板材浑然一体。
(9)、成品保护:安装完成后,中标人应负责全部设备的保护和清洁工作直至项目验收合格并正式移交后为止,在产品保护期间,产品的损坏、划伤等,中标人负责修补,如修复不能达到招标文件及验收要求,中标人应无偿进行更换,由此对工期、费用造成的任何损失,由中标人负责;若因中标人原因,对建筑物的结构或其他设备造成损坏,中标人负责修理或给予补偿。
(10)、产品安装完成后,采购人如对货物质量和技术参数有质疑,可选取采购人所在地国家权威检验检测机构对产品进行抽样检测2次,费用由中标人负责。检验结果可作为验收是否通过的依据。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工作。 餐饮在线监控数据平台服务周期为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 执行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14日 08时30分至2022年09月21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10月0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开标地点为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按照辽宁省财政厅要求办理CA数字证书,在采购公告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完成采购文件下载。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本项目根据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本要求,采取CA锁电子报名及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要求的时间前递交单独密封的以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需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一致性承诺函,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响应无效。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 363号。由于疫情原因,防止人员聚集,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供应商自行在场外按时对网上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备份电子版文件采用邮寄方式应于开标前一个工作日16时前邮寄到指定地点,并电话确认,联系电话:0417-3852369,联系人:牛守源。邮寄方式递交的地址为:营口市站前区万达金融中心820)。邮寄备份外包装上应注明供应商名称,代理公司不负责拆封,直接递交到评审室,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请各投标供应商提前做好不见面开标准备。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4、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供应商,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或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营口市站前区建丰街道办事处

地  址:
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桂丰园小区9甲-甲1

联系方式:
0417-26430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中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营口市站前区万达金融中心820(万达写字楼B座,8楼820)

联系方式:
0417-3852369

邮箱地址:
[email protected]

开户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

账户名称:
辽宁中鼎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
4260101001001120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牛守源

电  话:
0417-3852369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注:财政部门鼓励供应商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任何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拒收供应商以保函方式递交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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