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本项目北京新机场至德州高速公路京冀界至津石高速段养护材料(交安设施)采购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河北雄交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比选采购。
2.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北京新机场至德州高速公路京冀界至津石高速段养护材料(交安设施)采购项目
2.2采购范围
2.2.1采购内容:北京新机场至德州高速公路京冀界至津石高速段养护材料(交安设施)采购项目
北京新机场至德州高速公路京冀界至津石高速段养护材料(交安设施),包括刺铁丝隔离栅、复合立柱、钢护栏、可导向防撞垫、玻璃钢临时防护设施,包括配套安装材料及运费。
2.2.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0日内完成所有材料的交付。
2.2.3质量标准:合格
2.2.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3标段划分:本次项目分为1个标段。
3.资质要求
3.1供应商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相应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满足附件1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代理商具有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并具有与本比选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一个制造商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比选,且制造商和其授权的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比选,否则该材料的投标均按废标处理。
3.4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比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如有则按照供应商报名并获取文件的先后时间,选择报名并获取文件最早的单位参与评审,其余有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不通过资格性审查。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比选。
4.比选采购文件领取
4.1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2年10月22日至2022年10月25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获取文件。
4.2地点:比选采购文件以线上邮箱报名方式获取
4.3方式:凡符合资格要求且有意参加比选采购的单位将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发送至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邮箱(邮箱号:[email protected]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被授权人报名时提供);
2)营业执照副本;
3)供应商报名登记表;(供应商报名登记表格式下载地址:链接:https://pan.baidu.com/s/1mvB9lPctAxzdcu3poJiLog 提取码:vz95(仅供下载,请勿删除))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内容要求齐全,清晰可辨。比选采购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时的资格后审为准。
4.4比选采购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27日14:30时,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申请文件递交至河北雄交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雄安新区容城县金容南街47号3楼会议室)。
根据各地市疫情防控情况,如供应商由于疫情原因无法将响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响应文件也可采用邮寄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邮寄至河北雄交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雄安新区容城县金容南街47号),邮寄联系人:刘玉星,联系电话:19322942657。
5.2特别说明: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疫情影响,确保快递签收时间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同时供应商应确保响应文件密封完好无破损。
如供应商未出席开标会,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采购公告同时在河北雄安交通投资有限公司网站、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网站 上发布 。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北雄交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雄安新区容城县金容南街47号三楼313室
邮 编:071700
电 话:18631216688
联系人:申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雄安新区容城县锦泰花园A区1号楼5单元101室
邮 编:071700
联 系 人:刘玉星、李炫
电 话:0312-5666156、19933316577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8.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资 质 要 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能够提供可靠的产品和良好的售后服务。
附录2 业绩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
业 绩 要 求
近3年内(2019年10月8日至今,已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养护材料销售业绩。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供应商在近1年内(2021年10月8日至今)不曾在高速公路养护材料供货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供应商自身的原因而使高速公路养护材料供货合同被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