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牌照的医疗救护车在西藏拉警报器开道旅游”的消息,引发关注。5月13日,三亚市卫健委发布情况通报称,该车隶属民办营利性质的海南经纬航空医疗急救服务有限公司,为非急救医疗转运车;该车辆在西藏墨脱县存在非紧急情况下使用警灯警报器等违规违法行为,已责令涉事公司停业整顿。
据报道,4月12日,一车身印有“救护车”字样的车辆,在西藏墨脱某地一路鸣笛,社会车辆纷纷让道。没想到随后画风突变,“救护车”竟然停在景点,有人下车拍照;拍照后上路又继续拉响警报。有人上前拦下车辆,质疑司机不是急救出车,却遭到“不归你管”的回怼。把“救护车”当成旅游观光车,拉响警报只为更快地拍照打卡,已是理亏;面对质疑理不直气也壮,更是错上加错。
更为荒唐的是,这辆声声催人急的,其实算不上“救护车”,而是一辆非急救医疗转运车。根据今年3月发布的《海南省非急救医疗转运服务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非急救医疗转运车不仅要跟120救护车辆在外观上严格区分,除紧急情况下或参与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时外,不得使用警灯和警报器。涉事车虽然被派驻省外,但使用规范和管理责任不应出界。
披着与救护车近似的壳,干着拉警报方便打卡的活儿。一连串行为,驶出了非急救医疗转运车的运行边界,是对行驶特权的滥用,也是对公众情感的冒犯与欺骗。近年来,救护车违规使用等情况不时发生。社会车辆之所以纷纷让路,是出于对医疗急救人员的信任,想尽可能为抢救生命争取时间。涉事车辆竟然鸣笛开道到景区打卡,挥霍的是公众善意;真正拉响的,是公众信任的警报。
无论是救护车,还是非急救医疗转运车;无论所属公立医院,还是民营机构,都应为救死扶伤而开,不能沦为私家车和旅游大巴。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