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厦门警方发布烟花爆竹燃放指南

    2026年春节即将到来,我市哪些区域、哪些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近日,厦门警方发布烟花爆竹燃放指南。

    警方发布了烟花焰火和空飘物管控区域。禁放区:思明区、湖里区全区、海沧区马青路以南、集美区集美街道、侨英街道、翔安区凤翔街道、新店街道(翔安南路以北)禁止燃(升)放烟花焰火和空飘物。限放区:厦门市除上述区域外,禁止燃(升)放高度超过150米的烟花焰火和空飘物。因重大活动需要升放超过150米高度烟花焰火,活动举办方应参照《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建设项目净空审核管理办法》事先书面征求民航厦门安全监督管理局意见。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地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处罚:(一)单位燃放烟花爆竹的,每燃放一次处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并对单位责任人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的,每燃放一次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六条,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警方提醒市民自觉遵守规定,平安过节。(记者 吕嘉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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