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广安:从“尝野味”到上法庭 无人机非法狩猎案如何让生态保护“入心”?

    蒋星宇 四川新闻网-首屏新闻 冉鹏

    漆黑的山林里,没有枪声,没有陷阱。一架无人机悬在半空,热成像镜头穿透夜色,牢牢锁定林间逃窜的生灵,下一秒,一支锋利的弩箭急速落下,精准命中目标……这不是谍战片,而是真实的非法狩猎现场!

    谁也没料到,平日里用来航拍美景、递送包裹的无人机,竟被改装成“空中刺客”!然而,再隐蔽的手段,也逃不过法律的严惩!

    “被告人甘某、刘某、包某已主动预缴生态修复赔偿金1.8万元……”3月31日下午,四川省邻水县人民法院将法庭“搬”至石滓镇六角村村委会,公开审理四川首例利用热成像无人机释放空投弩箭(俗称“牙签”)的一起非法狩猎案。代表委员、“法律明白人”、村民、村组干部等共计四十余人现场旁听。

    “砰!”法槌落下,这起全省首例案件正式开庭。时间倒回2025年5月,被告人甘某、刘某、包某三人在邻水县石滓镇、王家镇等地,多次使用热成像无人机空投坠箭进行非法狩猎,一人操控屏幕锁定目标,一人望风接应,一人捡拾猎物。每次得手后,三人便聚在刘某家中,将猎物宰杀分食,全然不知自己已经踩上了法律的红线。据悉,被告人甘某、刘某、包某三人先后非法猎获小麂(jǐ)2只、野兔2只、野猪1只。经鉴定,小麂为国家“三有”保护动物。

    “本想尝点野味,啷个晓得这是违法的嘛,希望大家引以为戒。”庭审现场,被告人甘某、刘某、包某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当庭认罪认罚。

    合议庭经审慎评议认为,被告人甘某、刘某、包某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的行为,已构成非法狩猎罪,对被告人甘某、刘某、包某均判处拘役3个月,缓刑6个月。

    庭审结束,法庭不散场。法官就地开设“生态法治小课堂”,将“法言法语”转化为“乡音土话”,让陌生词汇如“禁猎区”“禁猎期”“禁用工具”等从法律条文中走进群众生活。一张张手册,一次次释法,推动法治理念从“入耳”向“入心”转变,让生态保护成为村民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

    “我有幸参与了这起案件的庭审全过程。野生动物是人类的朋友,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邻水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以司法之力为生态屏障‘加高加固’,让我们的‘朋友’能在法治的庇护下自由栖息。我愿意继续当好‘不穿法袍的法官’,把今天的感悟讲给更多人听。”人民陪审员汪小群说道。

    “旁听了这场庭审后,我深受触动。保护野生动物,不是一句口号,而是一条不可触碰的法律红线。更让我感动的是,法院没有简单一判了之,而是把法庭搬到村口,就地开设‘生态法治小课堂’。老百姓听得懂、看得见、记得住,这才是最接地气的普法。司法有力度,普法有温度,生态保护才有出路!我愿意为这样的司法实践点赞,也呼吁更多乡亲一起行动起来,守护好我们共同的家园。”省人大代表吴贤云如是说。

    一次庭审,一堂好课,一场洗礼,惊起的不是山间的飞鸟,而是人们心底对自然的敬畏。邻水县人民法院将司法服务延伸至田间地头,让法治的种子伴着春风细雨,撒进田埂、落在屋檐、扎根心田。从此,每一片山林都多了一双守护的眼睛。(邻水县法院 供图)

    编辑:曾浩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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