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彭山公安:多起无人机“黑飞”被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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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日渐好,正是踏青赏景、航拍记录的好时节。但未经报备擅自飞行的“黑飞”行为,不仅扰乱空域管理秩序,更存在极大公共安全隐患。

    近期,彭山公安接连查处3起无人机违规飞行案件,4名当事人因在管制空域未经批准操控无人机被依法行政处罚,彭山公安以案说法开展普法宣传,提醒广大无人机爱好者和操作员,严格遵守飞行管理规定,依法履行报备手续,杜绝“黑飞”行为。

    案例一:五湖四海湿地公园“黑飞”,男子被处罚

    3月10日17时许,观音派出所联合特巡警大队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张某在彭山区五湖四海湿地公园内,擅自操控一台大疆牌MINI4PRO无人机升空飞行。经核实,该区域属于无人机飞行管制空域,张某未办理任何飞行报备手续,民警现场将其挡获。目前,张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

    案例二:环湖东路观景台私飞无人机,两名外地男子被罚

    3月21日10时许,江口派出所联合特巡警大队在江口街道环湖东路观景台处,发现朱某、张某分别操控大疆牌 Air3、翼安牌 X-600 无人机擅自飞行。经查,该区域为无人机管制空域,二人既未取得飞行批准,也未按规定报备飞行行为,其行为违反《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相关规定。目前,朱某、张某已被依法处以行政罚款。

    案例三:农业观光大道违规起飞,一男子被查处

    3月25日14时许,公义派出所联合特巡警大队在公义镇农业观光大道,现场挡获正在操控无人机飞行的许某某。经查,许某某使用的大疆牌无人机未办理飞行报备手续,且该飞行区域属于管制空域,许某某因违规飞行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

    彭山公安将持续加大无人机违规飞行巡查查处力度,对未经批准在管制空域“黑飞”的行为,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警示一片,切实维护辖区空域管理秩序和公共安全。同时,也呼吁广大无人机爱好者自觉遵守飞行管理规定,做到依法、安全、文明飞行,共同守护彭山的蓝天安全。(图文由彭山区公安分局提供)

    编辑:李雪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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