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3件依法惩治编造、故意传播涉民航飞行安全虚假恐怖信息犯罪典型案例。其中一则案例显示,一名男子因妻女误机后心生不满,拨打110谎称航班上有炸弹,导致机场启动一级应急预案、8个航班延误,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2023年8月18日,被告人陈某波的妻女计划搭乘CZ2857航班从重庆前往浙江宁波,因超过该航班值机时间而未能登机。同日6时43分许,陈某波在重庆市渝北区回兴立交附近使用手机拨打110电话报警,要求公安民警为其妻女办理机票改签未果。陈某波心生不满,在报警电话中编造CZ2857航班上有炸弹的虚假恐怖信息。该信息被公安机关通报给宁波栎社机场,宁波栎社机场为排除隐患启动一级应急预案,出动消防、医疗等力量进行处置,致使宁波栎社机场秩序混乱,后续8个航班延误,宁波栎社机场和航空公司遭受经济损失。陈某波同日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自行到案,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
重庆市渝北区检察院以陈某波涉嫌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向渝北区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审理认为,检察机关指控陈某波犯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检察机关提出的陈某波有自首情节且认罪认罚、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的量刑建议适当,应予采纳。据此,以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波有期徒刑一年。宣判后没有上诉、抗诉,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编造、故意传播涉民航飞行安全虚假恐怖信息的行为情形多种多样,行为人的动机和目的也各不相同。对此,“两高”在阐释该案典型意义时指出,司法机关要及时收集、固定通话记录、监控视频等证据材料,紧扣客观证据确定“编造虚假恐怖信息”与“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之间的关联,综合在案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明体系,准确认定犯罪事实。要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综合考虑行为人的犯罪动机、行为方式、造成的危害后果,以及是否自首、认罪认罚等法定从轻、从宽处罚情节,注重区别对待、宽严有度,确保罚当其罪、罪责刑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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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媒体记者:徐日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