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飞机上有炸弹”的谎言,能引发多大的风暴?它迫使一座机场启动一级应急预案,出动消防、医疗等力量进行处置;导致8个航班延误,数百名旅客行程被打乱,机场与航空公司蒙受经济损失。这并非电影情节,而是一起真实案件带来的沉重代价。4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危害民航飞行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这起案件作为典型案例被一并公布,释放出依法严惩危害民航安全行为的鲜明信号。
如今,航空出行已成为群众出行的重要选择之一。然而,近年来危害民航飞行安全的行为仍时有发生:有人因座位纠纷大打出手,有人违规开启舱门,还有人故意编造涉飞行安全虚假恐怖信息,引发大规模应急处置……这些行为看似是个人情绪的失控宣泄,实则是对公共安全的严重漠视与践踏。万米高空之上,任何鲁莽之举,都可能酿成无法挽回的安全事故,都可能将数百人的生命安全置于险境。
正因如此,我国不断织密民航安全法治防护网。2025年12月新修订的民用航空法增设“安全保卫”专章,进一步强化民航安全保卫法律规定。此次两高司法解释进一步细化危害民航安全行为入刑边界,明确飞机依靠自身动力移动期间或空中飞行期间,违规开启舱门等其他危及飞行安全的行为,以刑法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编造、传播涉航班爆炸、劫持等虚假恐怖信息,致使航班复飞、清舱,或导致相关部门采取应对措施等情形的,也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些规定清晰划定罪与非罪、刑事处罚与行政处罚的边界,让法律成为约束行为的“硬标尺”。
安全是飞行的生命线,万米高空容不得半点差池。法律有刚性,才能让敬畏规则成为全民习惯;司法有力度,才能让挑战底线者望而却步。唯有每一位旅客都敬畏规则,自觉摒弃侥幸心理,抵制各类危害民航安全的违法行为,才能让每一次起飞都安心、每一次降落都平安,才能让法治的威严守护千家万户的团圆与安宁。
(责任编辑:臧梦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