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机场安检员查获旅客随身携带烟花

首都机场安保公司为不断夯实民航局九项26条措施,对各项航空安全工作不断进行强化,不断提升员工的安全责任意识,同时彰显员工扎实的技能和高度的安全责任感。2018年12月12日,首都机场安检员查获旅客随身携带烟花。

当日16时,首都机场安检员在T3航站楼国内出发16号安检通道执行开机任务时,发现一名男性旅客箱包里疑似烟花爆竹的物品,开机员本着对物品“不排除疑点不放过”的原则,立即对开包员进行明确的信息传达,经开检发现该旅客箱包里有零散烟花20余根。开包员立即逐级上报至科长,禀明事情缘由后,应值班科长要求,对旅客再次实施从严检查,由安检移交员对旅客的解释相关规定后,旅客选择自弃后放行。

首都机场安检提示您:烟花属于烟火、易燃易爆的物品,根据民航局相关规定,禁止旅客随身携带及做为托运行李进行交运,请您提前做好行李物品检查,避免在乘机过程中发生不必要的麻烦。

(首都机场安保公司:敖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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