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用航空协会正式注销 完成历史性改革

  有关中国民用航空协会“注销登记的申请报告”等材料,经民航总局同意后报民政部,1月18日,民政部正式批准注销中国民用航空协会的登记,同时注销各分支机构。至此,民航行业协会改革画上圆满句号。

  有关中国民用航空协会“注销登记的申请报告”等材料,经民航总局同意后报民政部,1月18日,民政部正式批准注销中国民用航空协会的登记,同时注销各分支机构。至此,民航行业协会改革画上圆满句号。

  中国航空协会于1991年10月11日成立。根据2004年5月22日民航总局党委“关于民用航空行业协会改革问题的指导意见”,民航协会在广泛听取各会员单位意见的基础上,于2004年8月24日在北京召开了中国民用航空协会会员大会暨第二届第四次理事会。大会肯定了协会发挥的积极作用,分析了民航政企分开、深化改革的新形势,指出原办会模式已不适应变化的新形势,需要改革重组。会议通过了《关于中国民用航空协会改革方案的决议》,经报民航总局同意,筹备成立中国航空运输协会、中国民用机场协会。上述两协会先后经民政部批准登记,已正式成立运作。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