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邮政全面启动南航电子客票销售业务

     从南航新疆分公司获悉,日前,南航新疆分公司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邮政公司达成协议。新疆邮政公司(11185)已于2008年5月1日起,在自治区各地州市14个邮政局:乌鲁木齐局、昌吉局、巴州局、喀什局、伊犁局、阿克苏局、克拉玛依局、阿勒泰局、克州局、奎屯局、石河子局、和田局、博州局、吐鲁番局,统一启动南航电子客票销售业务。

     作为南航的电子商务用户,新疆邮政公司非常重视发展航空机票销售业务,经多次洽谈,于2007年8月与南航新疆分公司签署了合作销售南航电子客票协议。今年3月,南航派出业务教员对新疆邮政公司各地州员工进行统一培训,并协助其做好销售前期的准备工作。
     此次南航新疆分公司与新疆邮政公司合作,在疆内全面启动南航电子客票销售业务,一方面,拓宽了南航的销售渠道,为百姓出行购票提供了方便快捷的选择;另一方面,邮政公司也可以充分利用已经的网络资源,实现更好的经济效益。南航新疆分公司市场销售部负责人表示:这次合作是三赢的选择,不仅有利于南航和新疆邮政公司,更为广大旅客带来了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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