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报告:过夜飞机的安全保障

报告类型: 机务人员
事件类型: 航空地面安全
事件经过:
今天下午看到单位转发的民航明传电报[2009] 520号关于加强航空器风害防护工作的通知。在通知中对两起xxxx机场因大风导致维修梯和飞机移动造成地面碰撞飞机的事件。通过此事件,联想到我们机场也是沿海地区,经常刮大风(有时侧风很大),有两个问题需要请专家给予解答一下,谢谢!
第一个问题是我在上次已经提过的关于使用木制轮挡挡飞机机轮是否有明确的标准,因为通知中提到了轮挡使用不规范的情况(我机场有几个廊桥在撒出后与机舱门非常近,约2米左右,如果遇有特殊情况时,因轮挡不符合航业规范而发生问题时如何介定责任);
第二个问题是航后过夜飞机需要将刹车手柄放在制动位置上是否也有规定(我机场所保障的航后飞机,经常也有因为机轮需要散热而不采取刹车措施过夜的现象)。
专家点评:
在民航明传电报[2009] 520号通知中,局方对发生在xxxx机场因大风导致飞机移动造成飞机碰撞地面廊桥的事件的原因和责任进行了详细界定,正如报告人所担心的造成飞机偏移主要原因是航空公司航后未设置停留刹车和轮档未成对束缚。
按照《民用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191号令)和《民用航空器维修
地面安全》(MH/T3011-2006)的要求,航空公司在维修标准作业手册中应制定防风害预案,特殊天气下必须设置停留刹车,而不能只是依靠轮档的作用。
《民用航空器维修
地面安全》中“民用航空器轮档”(MH/T3011.1-2006)一节专门对轮档放置的位置及数量提出了规范性要求,且轮档的制作应满足技术规范的要求(包括金属轮档和其它非金属材料制作的轮档)。同时强调航空器防风期间轮档设置应满足该机型维修手册的技术要求。航空公司或其地面代理公司应严格执行相关标准和预案,克服麻痹思想,避免随意性,杜绝风害引起的地面事故。(来源:中国航空安全自愿报告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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