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味人生 书与你说

     曾经有人问我,为什么喜欢看书,买那么多书能看完吗。记得当时我并没有回答,只是附和着笑了笑。可能是答案太过于无趣,只是因为我太懒,想过着平淡而又百味的人生,又不敢行万里路,只好就看万卷书咯。
    第一次看全文字的书,应该是一套三册的中国上下五千年,当时刚上小学一年级,抱着一本87版的新华字典,一点一点啃下来的。初衷很简单,就是爷爷很爱给我讲一些历史故事,但是每次都讲不完,下次讲的时候他就忘了,为了能知道故事后面的事,只好自己去看了。当第一次我纠正了爷爷故事里的一个错误的时候,我现在还记得他那惊讶的眼神,当然也还记得爷爷奖励的冰棍是多么的甜。于是,为了更多的冰棍,我竟然把这三册书给背了下来。慢慢的,读的书越来越多,从一开始的为了故事、为了奖励,到喜欢上了读书,喜欢上了这种安安静静进入一个书中世界的感觉。
     一晃快30年过去了,书也是越买越多。传记、历史、小说、文学、杂记慢慢的堆满了三个大书架,屋子里到处都能看到书。我喜欢看书,很多时候是因为我想有不一样的人生,但是时间有限,并没有机会和胆量去做出不一样选择。书籍却能够赋予我拥有这一切的魔力,我喜欢沉浸在作者所书写的世界中,去体会笔下人物的生活,用另一个视角去体会我认知之外的人生。
    读过的书很多,读完的却很少,很多时候我并不喜欢代入这个笔下世界的时候,我就会退出来,去寻找另外一个我所期望的。《一个人的朝圣》是一本我鲜有能读过三次以上的书了。这本书的主人公是名字叫做哈罗德,他是一个退休没有朋友欢送的平凡的老人,一个与妻子有隔阂并长期分床睡的老人,一直默默无闻的过着平淡无奇的生活,在平凡的一天收到一封来自老朋友的信时,他的生活被改变了。他的老朋友给他写的信中诉说了自己患了癌症,诉说自己对人生的不甘,当哈罗德写完回信后,他决定自己将这封信送到那个相距627英里的英国北方,他坚信如果这封信送不到自己朋友的手中,他的朋友便不会去世,所以他开始了从英国的南方走到北方,全程627英里,持续了87天的旅途。为了一个偏执到可爱的信念,用最简单的方法,去完成最困难的旅程。一个自我的审视历程,心灵的救赎之旅。从最初的开始到最后的坚持,一条内心的朝圣之路,跟随着老人一路走来的我,也开始去思考一些以前从未在意的事情,就好像人生中多了60年一样。
    一本书,一段安静时光,一段未知的旅程,一个全新的世界,用来慰藉自己丰富却又平淡的生活,是最美的吧。
(东北空管局空管中心飞服中心 王丹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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