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机场收到2021年度代扣代缴个税手续费返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19〕11号)相关规定,对扣缴义务人按照规定扣缴的税款,按年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不包括税务机关、司法机关等查补或者责令补扣的税款;扣缴义务人领取的扣缴手续费可用于提升办税能力、奖励办税人员。近期,宜春机场收到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手续费返还金额1721.68元。

据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数据统计,宜春机场2021年度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总金额为8.61万元,税款所属期为2020年12月—2021年11月,根据宜春市税务局通知,财务人员可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退付手续费核对”申请办理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扣缴手续费,截止日期为2022年3月30日。2月16日,宜春机场作为扣缴义务人,积极主动对接相关政策,由规划财务部财务人员负责查看并核对了2021年度本单位个人所得税扣缴汇总与明细申报记录,并完成线上申请退库流程。通过线上办理个人所得税扣缴手续费返还,进一步提升了办税效率,同时为宜春机场增加了一笔其他收益。(宜春机场:柳前梅报道)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