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机出行小提示|乌鲁木齐国际机场分公司安全检查总站乘机携带防疫用品温馨提示

(通讯员:樊佳芸、张文杰)“五一”大假即将到来,为使乘坐飞机出行的旅客朋友们安全、方便、快捷、畅行,乌鲁木齐国际机场分公司安全检查总站根据民航局相关规定,为即将出行的旅客归纳了一些乘机小常识,在此温馨提示。
一、含酒精消毒液:目前多数免洗洗手液均含有高浓度酒精(无水乙醇),浓度在60%—80%之间。酒精的体积百分含量>70%,旅客不能托运,也不能随身携带。酒精的体积百分含量≤70%的消毒剂不能随身携带登机,可以托运,托运时应放置在零售包装内,每瓶不超过500ML,允许托运个人自用的合理数量。

二、含氯及其他消毒液:含氯消毒片、消毒液属于航空运输的危险品,旅客不能托运,也不能随身携带。双氧水消毒液也叫过氧化氢消毒液,商品化产品常见浓度在3%-25%。旅客不能托运,也不能随身携带。
三、酒精棉片:对于密封且独立小型包装的醇类消毒棉片,如果醇类液体已完全吸收,没有游离液体,且包装完好,旅客因医疗需要必须在航空旅途中自用时,经安全检查后可随身携带。
四、体温计:疫情防控期间有不少旅客为了能随时观察到自己的体温,会随身携带体温计,但是在机场关于携带体温计也是有相关的要求。由于体温计的种类不同,携带乘机的要求也不同。1.水银体温计是不能随身携带的,只能办理托运,每人允许携带一只,且必须将水银体温计放置在保护盒里。2.电子体温计如含有锂电池,锂电池额定能量不超过 100 Wh或锂含量不超过 2 克,在做好防止短路、防止意外启动、防止损坏以及完全关闭的前提下,可以携带乘机。
“五一”大假期间,请广大旅客出行时务必做好自身防护,乌鲁木齐国际机场分公司安全检查总站在各航站楼均免费提供一次性口罩、手消毒凝胶、消毒酒精等防疫消杀物品,为广大旅客的安全出行保驾护航。
乌鲁木齐国际机场分公司安全检查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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