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空管分局与石家庄机场公司商定本场特殊天气标准

    (通讯员 王一飞)根据《民用航空气象地面观测规范》新要求,本场特殊天气标准产生了变化。4月29日,华北空管局河北空管分局组织与石家庄机场相关单位对特殊天气标准的修订进行了协商和确认。

    会议由河北空管分局综合业务部主持,分局气象台和管制运行部,石家庄机场现场指挥部,以及河北航、中联航、春秋航等驻场航司气象签派有关人员参会。

    会议详细梳理了因新版《观测规范》变动对现用《石家庄机场特殊天气标准》产生的相应变化,并对其他因运行方式或起降标准等选定的标准条件,进行了交流和探讨。最后,在各单位的协商讨论下,对部分条款进行了再次修改,并确认了拟上报的《石家庄机场特殊天气标准》。

    本次协商会议,明确了修改有关特殊天气的标准,加深了石家庄机场各运行单位的协调合作,确保了分局的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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