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贯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集团运管委在行动!

(通讯员:李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于2023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根据工作要求,集团运管委于11月积极组织各监察站、机关科室,及各中心开展相关条例的宣贯与学习,并在12月继续进行常态化学习,扎实做好《条例》培训工作。

集团运管委集中配载中心按照相应工作安排,有效利用每日班前班后会组织员工开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学习,由值班主任亲自参与,值班班长根据学习计划安排主动带头讲,大家在进行相关条例学习的同时,值班主任还会结合岗位实际工作情况,拿出典型案例,并带领全员进行广泛讨论与深入思考,在确保培训效果的同时,还充分调动了员工学习积极性。

通过近一段时间的学习和宣贯,集团运管委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一线从业人员能够熟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中的法定权利和义务,促使大家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同时,要把《条例》作为当前普法学习的重点内容,力争做到以上率下、深刻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准确理解《条例》的具体内容,增强集团运管委全员安全生产意识,营造良好安全生产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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