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空管局召开北航站区塔台位置和高度专项论证汇报会

10月20日,新疆空管局计划基建部组织召开北航站区塔台位置和高度专项论证汇报会,副局长焦志伟、空管部、通导部、计划基建部、工程建设指挥部、空管设备公司等部门的领导和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按照7月7日民航局和自治区人民政府联合批复的乌鲁木齐地窝堡国际机场总体规划,新建塔台拟建在北航站区陆侧适当位置。7月19日,新疆空管局即行委托空管设备公司编制北航站区塔台位置和高度专项论证报告并于9月底完成专项报告初稿的编制工作。随后新疆空管局向机场集团公司、华东建筑设计院、民航规划设计总院等单位发函征求有关新建塔台位置和高度专项论证报告的意见,9月30日,机场集团公司组织召开第7次设计例会,在会上,新疆空管局专题介绍了北航站区新建塔台位置和高度专项论证报告的编制情况,从满足总体规划和塔台通视性的要求出发,提出了3个新建塔台拟选位置,机场集团公司经认真研究,向新疆空管局回函又提出2个新建塔台的拟选位置。鉴于北航站区新建塔台位置事关重大,为了综合分析比较提出的3个塔台拟选位置及机场集团公司提出的2个塔台拟选位置,形成初步的专业意见,特召开本次北航站区塔台位置和高度专项论证汇报会。

在会上,空管设备公司汇报了北航站区塔台位置和高度专项论证报告的编制情况及塔台选址中还存在的问题。焦志伟在听取汇报后,认为汇报的思路总体比较清晰,提出的专业意见还需要局长办公会研究审议,最后强调指出,塔台是空中交通管制的核心设施,选址一定要慎之又慎,而且要充分考虑机场集团公司等有关各方的意见,力求做到塔台建设规划和通视性的协调统一,为改扩建空管工程的顺利推进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

来源:新疆空管局(毛晓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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