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民航组织就新型冠状病毒发布最新建议

中国民用航空网讯:鉴于现在由于对冠状病毒的恐惧而导致的航班取消和改航的数量增加,以及对旅客采取了额外的旅行措施,国际民航组织希望鼓励所有政府和航空公司及时了解世界卫生组织(WHO)发布的最新旅行和卫生建议,并遵循这些建议。

关于世卫组织的最新咨询意见和建议,以及国际民航组织、疾病预防控制中心(CDC)及其它地区和国际航空组织发布的相关公告,任何官员或公众都可以通过国际民航组织CAPSCA冠状病毒网页免费查阅。

国际民航组织还提醒各国政府,根据《国际卫生条例》(IHR),它们在实施可能严重干扰国际交通的额外卫生措施时,有义务在实施后的48小时内向世卫组织通报其公共卫生的依据和理由。我们支持其呼吁所有国家不要施加与《国际卫生条例》相抵触的限制,并号召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之间更迅速地协作,以开发控制疫情所需要的诊断方法、药物和疫苗。

世卫组织的指导材料以专家意见和可靠的信息为依据,并基于在面对相关健康和旅行风险的情况下需要维持可持续和支持性环境方面的信息。在没有进行适当风险评估的情况下超出其建议,可能会导致不必要的负面影响,尤其是对于许多严重依赖全球航空连通性的脆弱或孤立群体。

各国实施与公共卫生紧急事件的防备和管理相关的标准和建议措施(SARPs)至关重要。这些包含在:

-           《芝加哥公约》附件6 — 关于多用途应急医疗箱;

-           附件9 — 关于遵守《国际卫生条例》和机场公共卫生措施所需的设施;

-           附件11 — 关于可能中断服务的应急计划;

-           附件14 — 关于公共卫生紧急情况的机场应急计划;

-           附件15 — 关于飞行机组资讯的要求;和

-           PANS-ATM — 关于报告可疑传染病的程序。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