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空管局余波总工程师对空管工程建设提出要求

       6月8日,在长三角地区雷达管制工程验收过程中,民航局空管局余波总工程师对空管工程建设提出四点要求。

       6月8日,在长三角地区雷达管制工程验收过程中,民航局空管局余波总工程师对空管工程建设提出四点要求。

     余波总工程师阐述分析了民航空管工程建设面临着新的形势和任务。十二五期间,空管设施建设需求旺盛,民航空管系统建设任务较多,但我们的能力和任务要求还不完全匹配,建设进展和计划投资完成情况需要 “提速”。目前,空管建设的政策要求规范,资金控制严格,批复程序和前期工作量大,社会环境趋于复杂,空管工程建设面临着不少困难。

      就如何在规范建设程序和确保工程质量前提下,加快空管工程建设步伐,余波总工程师强调了4点要求。一是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建设规划项目的实施。实行每5年 “滚动式”规划调整,要根据建设能力完成工作量;根据计划项目的安全关联度调整启动先后;根据地域特点和工程性质“打包合并”建设项目。二是要着力提升空管工程建设的 “三个能力”。分别是通过广泛合作和资质建设提升设计和咨询能力,提升内外协调能力,提升工程实施的建设能力。三是集中管理工程建设项目,借力民航业内资源和地方政策支持,有效推进空管工程。四是加强对空管工程建设的需求和技术研究,提高工程建设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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