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机场公安成功劝说涉枪网上在逃人员自首

中国民用航空网讯:自10月13日自治区公安厅部署开展“神剑1号”打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以来,南宁吴圩国际机场公安分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通过悬挂横幅、张贴宣传资料等方式大力宣传,严查严打涉枪爆问题突出地方,严防涉枪涉爆犯罪活动,在专项行动工作中取得了初步战绩。本次专项行动期间,一名涉枪在逃人员在机场公安分局民警的劝说感化下投案自首。

中国民用航空网讯:自10月13日自治区公安厅部署开展“神剑1号”打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以来,南宁吴圩国际机场公安分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通过悬挂横幅、张贴宣传资料等方式大力宣传,严查严打涉枪爆问题突出地方,严防涉枪涉爆犯罪活动,在专项行动工作中取得了初步战绩。本次专项行动期间,一名涉枪在逃人员在机场公安分局民警的劝说感化下投案自首。

2015年2月23日,我分局在办理吴某涉嫌非法持有枪支一案中,查获改装射钉枪一支。根据线索,我分局经调查发现潘某亦有重大作案嫌疑,后潘某被我分局上网追逃。10月13日,自治区公安厅部署开展“神剑1号”打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潘某却迟迟未能归案。经我分局深入研究、讨论及周密部署后,派出民警前往潘某住处,对潘某的家属开展劝说工作,敦促潘某尽快归案。2015年11月26日,潘某慑于法律威严,在家属的陪同下前往北海市合浦县星岛湖派出所投案自首。

此案是南宁吴圩国际机场开展打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以来,首例选择投案自首的涉枪网上在逃人员。目前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的犯罪嫌疑人潘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在此,警方呼吁,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各类枪支(含仿真枪)、弹药属于国家严管物品,普通公民未经批准私自持有枪支、弹药属于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的有关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希望广大公民若发现自身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及时上缴至附近的公安机关,负案在逃的人员尽快到公安机关自首。公安机关对于主动上缴非法持有的枪支、弹药的公民,可依法视情况给予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对于选择自首的网上在逃人员,亦将依法从轻、减轻处罚,并消除网上在逃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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