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二所获得企业新增流动资金贷款贴息资金

中国民用航空网讯: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实现工业转型升级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以及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商请审核拨付2015年第四批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函》,“对当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速超过全市平均增速5%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其当年新增的流动资金金融机构贷款,按中国人民银行当期基准贷款利率计算利息金额的50%给予贴息”。

中国民用航空网讯: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实现工业转型升级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以及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商请审核拨付2015年第四批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函》,“对当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速超过全市平均增速5%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其当年新增的流动资金金融机构贷款,按中国人民银行当期基准贷款利率计算利息金额的50%给予贴息”。

依据该项支持政策,民航二所物流公司积极申报,成功获得2014年新增流动资金贷款贴息资金19.58万元。成都市财政局将贴息资金下达到了新津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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