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公安部警航办副主任刘道林到中航工业昌飞考察,了解了昌飞各型直升机生产、维修情况,与昌飞深入交流了警用航空器维修能力与资质。
据悉,我国警用航空近10年不断发展壮大,1993年武汉公安首次引进了警用直升机;2003年,国家正式确定了警用航空器的属性,随后成立了警用航空管理办公室。目前,我国公安系统现已拥有各类警用直升机有30多架,设有13个航空队,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警务航空总队于2010年5月份挂牌,南宁市公安局于2010年9月2日举行了首架直升机购机签约仪式,另有10多个省市的公安机关正在积极筹建警用航空队,未来3-5年将形成50架左右直升机的警用航空队伍。警用航空在执行空中巡逻、跟踪追捕、疏导交通、抢险救灾等任务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显示了警用直升机快速反应、机动灵活的特点,目前正朝着正规、有序、稳步的方向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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