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南坝机场及周边净空区域禁飞无人机,违者追责

9月20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遂宁市公安局获悉,遂宁警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遂宁南坝机场及周边地区设置净空保护区域,严禁未经批准擅自进行无人机、航模等飞行活动。若违反相关禁飞规定者,警方可击落飞行器后追究放飞者的刑事责任。

民警介绍,遂宁南坝机场及周边地区天空是无人机、航模飞行器的禁飞净空区域,其具体范围是沿机场中心线两侧各10公里、跑道墙外20公里以内的区域。而遂宁市城区及周边乡镇的部分地区作为无人机、航模等飞行器的限制飞行区。若要在限制区域内进行无人机、航模等飞行活动,其飞行高度必须控制在修正海压400米及以下(可用高度=400米-所在位置海拔高度),且民用无人机操作人员应依法取得与飞行活动相对应的驾驶员资质及证照。

此外,为维护遂宁南坝机场净空区域飞行安全,在南坝机场及周边的净空区域内严禁排放大量烟雾、粉尘、火焰、废气等影响飞行安全的物质,更不允许在机场周边放飞鸟类、孔明灯、焚烧秸秆农作物垃圾等行为发生。

若要在限制区域内进行无人机、航模飞行等活动,必须取得军民航部门批准,后向遂宁机场的空中交管站报告飞行计划并签署飞行安全协议。同时,向所属地公安机关治安部门作出书面报备。凡在禁飞区域内擅自进行无人机、航模飞行等违法行为的,警方可击落其飞行器后作出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还将追究其刑事责任。(来源:四川新闻网 赵权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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