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航空在深圳机场遭遇炸弹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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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用航空网综合报道,5月13日,微博网友@正和岛李忠华 爆料,东海航空客机在深圳机场遭遇炸弹威胁,已启动紧急预案。

据悉,当事航班为东海航DZ6253,机型为B737-800,计划于09:20从深圳飞往哈尔滨,待飞机将要起飞时接到炸弹威胁,武警将飞机围住让乘客下机,并上机进行排查。乘客于下午1时许登上另一架飞机,现已起飞。

根据我国《刑法》第291条规定:编造恐怖信息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此外,《刑法》第121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航空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航空器遭受严重破坏的,处死刑。

最高人民检察院在2013年6月也发过通知:要求各级检察院坚决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威胁民航飞行安全犯罪,维护民航运营秩序,保障民航飞行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通知要求,检察机关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及时派员介入侦查活动,对收集证据、适用法律提出意见。符合批捕、起诉条件的,要从重从快批捕、起诉。同时,加强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的协调配合,及时研究解决办案中遇到的问题,形成打击犯罪的合力。

通知指出,准确把握犯罪构成要件,依法引导取证,确保从重打击。编造虚假恐怖信息以后向不特定对象散布,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对于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引起公众恐慌,或者致使航班无法正常起降,破坏民航正常运输秩序的,应当认定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

官方回应:

@东海航空有限公司:今天(5月13日)东海航空DZ6253/4航班收到可能有威胁物的报告,随即启动应急预案进行排查。目前已经安排另外一架飞机执行该航班旅客运输任务,DZ6253已于13点08分从深圳机场起飞,因此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

@东海航空有限公司:经查,飞机上未发现威胁物。

@深圳机场:该事件未对深圳机场运行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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