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油附加费“三连涨”后首次下调 11月5日起天津航空下调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

中国民用航空网讯(通讯员:孔祥钰)出票日期自2023年11月5日零时起,天津航空下调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新的国内航线燃油收取标准为: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110元燃油附加费,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60元燃油附加费。

儿童及民航局规定享受成人公布普通票价50%优惠的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实行减半收取,即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50元燃油附加费,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30元燃油附加费。按成人公布普通票价10%购票的婴儿旅客,免收燃油附加费。

 此次燃油附加费调整是今年“三连涨”后首次下调。此前三次上调分别是:今年8月5日,燃油附加费迎来首次上涨,调整至30/60元。9月5日起上调至60元/110元,今年10月5日迎来第三次上调,调整至70元/130元。

天津航空相关人士表示,调整后较当前分别降低了20元和10元。此次燃油费下调进一步降低了旅客出行成本,乘机出行更划算。进入冬季,南方城市逐步成为旅客出游首选,天津航空机票价格也有相应优惠,比如天津=重庆往返200元起、天津=武汉往返200元起、西安=贵阳往返180元起,以上价格均不含税,航班起售价格跟随市场变化实时调整,旅客可登录天津航空官方网站查询实时价格。

同时,9月15日起天津航空针对天津、榆林、新疆地区进出港航线及新疆区域内航线进行服务升级工作,不同舱位配属不同额度免费托运行李及免费机上餐饮服务,并上调手提行李携带标准。天津航空将持续提升服务品质,持续推进全服务升级,助力广大旅客便捷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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