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航空事件:岂容黑名单“劫持”公民权利

    2012年4月,一些哈尔滨市民乘坐春秋航空公司飞机时出现长达8个多小时延误,航空公司为安抚情绪不满乘客,给予每人200元补偿。但部分获赔乘客被春秋航空列入“黑名单”,无法购买春秋航空的机票。律师称,航空公司此举涉嫌剥夺公民自由出行的权利,还涉嫌违法。(7月18日《法制日报》)
    “黑名单”在起到规避风险、惩戒失信等功效的同时,开始扩大化、扩散化,甚至泛滥成灾,进而成为行业的一个龌龊的“潜规则”。春秋航空公司居然不分“春夏秋冬”,把黑名单的“逆功能”发挥到天上。这不是简单的“打击报复”所能涵盖,更是将企业诚信、法治尊严、权利尊重等打入“黑名单”。“时间就是金钱”,本来,延误8个多小时,给予每人200元补偿,已经是航空公司占了大便宜,象征性地履行企业责任与义务,可以赢得乘客的宽容,也会掩盖服务上的欠缺,还会给公司挽过信誉……一本万利的事,春秋却被盛夏热晕了头。
    同样是航空公司,差别咋就这么大呢?7月10日晚间,由于官网出现故障,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个别国际航线票价显示为“0”元,许多网友以为国航在进行特价促销,纷纷抢购并成功出票。昨日,中国国际航空公司客户服务官方微博称0元机票有效。此举即将赢得公众的普遍赞许,多数观点锁定于“契约精神”,认为诚信守约是一种“有效投资”,其衍生价值则是市场回报,即便从驱利角度和长远利益看,企业也是划得来的。在市场经济体系下,弘扬契约精神,就是维护市场及市场经济的尊严,就是抢占竞争有利地形并立于不败之地的“法宝”。
    岂容黑名单“劫持”公民权利。黑名单涉嫌违法折射出行业制定惩戒的随意性,一方面源于法治观念的淡漠,另一方面身份与地位的优越感。春秋航空认为自己“高高在上”,支付每人200元补偿,与自己的身份与地位不符合,必须让“受益”乘客“连本带息”还回来。黑名单正好能够“补偿”自己的利益,“捍卫”自己的尊严。尊重公民权利,是整个社会的义务,任何企业都不能置身事外,更何况,守法守信更是企业的生命线与竞争力。由此看来,春秋航空公司其实是在“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对此,法律不能坐视不管。
    追根溯源,“黑名单”不过是一个载体,“黑名单”功能异化的根源在于,行业或企业的自主裁量权过大,而行业(企业)自律形同虚设,并且,法治与监管他律或“鞭长莫及”,或干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潜规则”盛行,“黑名单”频出,意谓着行业为了自己的利益不惜铤而走险,将法律与道德抛之脑后。只有各行各业都能承担起社会的责任与义务,都能维系社会的公平正义,社会才能和谐与公正。鉴于此,法治社会必须将有的黑名单列入“黑名单”,还法治社会一个干净、晴朗的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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