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消保部门对春秋航空“黑名单”展开调查

    昨天(19日)下午,春秋航空公司向哈尔滨日报作出正式回复,称对哈尔滨日报报道非常重视,设立“暂无能力服务的旅客名单”实属无奈。18日,市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在受理刘女士申诉后,立即与春秋航空进行了联系,但截至记者发稿时止仍未接到春航回复。民航总局消费者事务中心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春秋航空公司的“黑名单”制度,系企业的自主经营管理行为,无需管理部门批准。     春秋航空:     感谢监督 无能力服务霸机旅客     昨天(19日)下午,记者在春秋航空发给本报的书面回复中看到,春航表示“将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完善、提高对特殊要求的旅客服务能力。欢迎、感谢社会各方面、媒体及旅客对我们监督与指导”。关于“暂无能力服务的旅客名单”,该公司表示“对极少数霸机罢乘,影响所飞航班和后续航班更多其他旅客正当权益的,经劝说无效的旅客,我们深知无能力服务,公司相关部门经过严格审批流程,才列入‘暂无能力服务的旅客名单’。”     “最配合”乘客回应:     没霸机罢乘也进了“黑名单”     对于春秋航空的“霸机说”,同样被列入“黑名单”的市民季先生反映,他也是乘坐4月30日9C8511航班的一名乘客,因为是银行VIP会员,当时他和另一名乘客走的是VIP通道,对于其他乘客在外面怎么做一概不知情。后来,其他乘客上来,乘务人员给每个人发了200元钱并签名确认,他并没有霸机罢乘行为。“没想到最配合航空公司工作的乘客,反倒被列入了‘黑名单’。”季先生气愤地说道。     民航总局:     收集材料日后健全相关法律法规     昨天上午,记者联系到负责受理消费者对航空运输 企业、机场投诉的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消费者事务中心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目前我国并没有相关法律法规对航空公司如何设立旅客“黑名单”进行规范。所以,旅客“黑名单”制度是企业的自主经营管理行为,不需要管理部门批准。该中心已通过《哈尔滨日报》等媒体关注到春秋航空的“黑名单”事件,为此,该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航空公司“黑名单”情况及观点,以为日后健全相关法律法规收集材料,旅客如有此类材料可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LKYJ@sohu.com邮箱即可。     哈市消保部门:     已展开调查尚未接到春航回复     据市工商局消保处处长王绪坤介绍,18日下午在接到消费者刘女士被春秋航空列入“黑名单”一事的申诉后,该处决定展开全面调查,在向春航客服人员表明身份并留下联系电话后,一直未接到春航方面任何回复。对此,王绪坤表示,消保部门将进一步详细了解此事的经过,展开深入调查。     用“黑名单”压制维权是恶例         哈尔滨日报评论员 林惟敛      从春秋航空的表现看,人们分不出“黑名单”压制的是“过度维权”还是就是在压制维权,所以大家心怀忧虑。的确,在“黑名单”相关法律和法规不完备的当下,对一些强势企业而言,“黑名单”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诱惑是无与伦比的。那么,如果我们连春秋航空都说服不了,又有什么力量限制“黑名单”的无序扩散?     2012年4月,一些哈尔滨市民乘坐春秋航空公司飞机时出现长达8个多小时延误,航空公司为此给予每人200元补偿。但部分获赔乘客此后被春秋航空列入“黑名单”,无法购买春秋航空的机票 。连日来,消费者被春秋航空列入“黑名单”的遭遇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见本报今日第4版)     在一些人的心里,曾对民营的、以廉价航空自居的春秋航空怀有一种莫名的同情,希望它做大做强争口气,希望它以“低价鲶鱼”的灵活性开拓出一片新天地,然而现实很不客气,春秋航空除了向人们形象地展示了什么叫“一分钱一分货”,还让人惊诧地遭遇了它制定的“霸王条款”——航空“黑名单”。     从国际上看,航空“黑名单”是有惯例的。然而,其他国家和航空公司执行的航空“黑名单”相对于春秋航空的“黑名单”从本质上说是两码事。以欧美为例,执行“黑名单”主要是为保障公共安全,并且只对危及航空安全的人进行限制,而春秋航空,是对让它“破费”的人,或者让它不爽的人进行限制。欧美航空公司在“黑名单”制定上有一套谨慎、严肃、理性的流程,在确定、告知和退出制度上都十分细腻且完备,而春秋航空完全是自定自罚,“霸王”唱独角戏。     尽管春秋航空一直在谈“苦衷”、说“无奈”,但无论怎么舌灿莲花地辩解,春秋航空做出的“你让我别扭一次,我让你以后次次别扭”的行为,都说明这就是一种彻头彻尾的报复。春秋航空表示,只有“黑名单”中的旅客主动认错,并做出保证,春秋航空公司才会酌情将被“封杀”的旅客从“黑名单”中取消。我们从没见过一家管理规范、做成百年老店的企业将自己的“无奈、苦衷”化为对消费者的束缚和让消费者低头。     还有,春秋航空“任何延误都不赔偿”的基础之一是“春秋航空是廉价航空”,这更是一种奇怪的逻辑。首先,“廉价”是春秋航空自己定的,不是消费者主动“砍价”的结果。其二,对消费者而言,享受春秋航空的“廉价”是有代价的,已经舍弃了一些服务,那么这个“廉价”就不应再附带更多条件。     从春秋航空的表现看,人们分不出“黑名单”压制的是“过度维权”还是就是在压制维权,所以大家心怀忧虑。的确,在“黑名单”相关法律和法规不完备的当下,对一些强势企业而言,“黑名单”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诱惑是无与伦比的。那么,如果我们连春秋航空都说服不了,又有什么力量限制“黑名单”的无序扩散?从2007年至今,5年中赤裸裸的霸王条款任由风吹雨打而岿然不动,这里面值得我们讨论和反思的东西真的有很多。

    昨天(19日)下午,春秋航空公司向哈尔滨日报作出正式回复,称对哈尔滨日报报道非常重视,设立“暂无能力服务的旅客名单”实属无奈。18日,市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在受理刘女士申诉后,立即与春秋航空进行了联系,但截至记者发稿时止仍未接到春航回复。民航总局消费者事务中心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春秋航空公司的“黑名单”制度,系企业的自主经营管理行为,无需管理部门批准。
    春秋航空:
    感谢监督 无能力服务霸机旅客
    昨天(19日)下午,记者在春秋航空发给本报的书面回复中看到,春航表示“将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完善、提高对特殊要求的旅客服务能力。欢迎、感谢社会各方面、媒体及旅客对我们监督与指导”。关于“暂无能力服务的旅客名单”,该公司表示“对极少数霸机罢乘,影响所飞航班和后续航班更多其他旅客正当权益的,经劝说无效的旅客,我们深知无能力服务,公司相关部门经过严格审批流程,才列入‘暂无能力服务的旅客名单’。”
    “最配合”乘客回应:
    没霸机罢乘也进了“黑名单”
    对于春秋航空的“霸机说”,同样被列入“黑名单”的市民季先生反映,他也是乘坐4月30日9C8511航班的一名乘客,因为是银行VIP会员,当时他和另一名乘客走的是VIP通道,对于其他乘客在外面怎么做一概不知情。后来,其他乘客上来,乘务人员给每个人发了200元钱并签名确认,他并没有霸机罢乘行为。“没想到最配合航空公司工作的乘客,反倒被列入了‘黑名单’。”季先生气愤地说道。
    民航总局:
    收集材料日后健全相关法律法规

    昨天上午,记者联系到负责受理消费者对航空运输企业、机场投诉的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消费者事务中心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目前我国并没有相关法律法规对航空公司如何设立旅客“黑名单”进行规范。所以,旅客“黑名单”制度是企业的自主经营管理行为,不需要管理部门批准。该中心已通过《哈尔滨日报》等媒体关注到春秋航空的“黑名单”事件,为此,该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航空公司“黑名单”情况及观点,以为日后健全相关法律法规收集材料,旅客如有此类材料可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LKYJ@sohu.com邮箱即可。
    哈市消保部门:
    已展开调查尚未接到春航回复

    据市工商局消保处处长王绪坤介绍,18日下午在接到消费者刘女士被春秋航空列入“黑名单”一事的申诉后,该处决定展开全面调查,在向春航客服人员表明身份并留下联系电话后,一直未接到春航方面任何回复。对此,王绪坤表示,消保部门将进一步详细了解此事的经过,展开深入调查。
    用“黑名单”压制维权是恶例    
    哈尔滨日报评论员 林惟敛 
    从春秋航空的表现看,人们分不出“黑名单”压制的是“过度维权”还是就是在压制维权,所以大家心怀忧虑。的确,在“黑名单”相关法律和法规不完备的当下,对一些强势企业而言,“黑名单”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诱惑是无与伦比的。那么,如果我们连春秋航空都说服不了,又有什么力量限制“黑名单”的无序扩散?
    2012年4月,一些哈尔滨市民乘坐春秋航空公司飞机时出现长达8个多小时延误,航空公司为此给予每人200元补偿。但部分获赔乘客此后被春秋航空列入“黑名单”,无法购买春秋航空的机票。连日来,消费者被春秋航空列入“黑名单”的遭遇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见本报今日第4版)
    在一些人的心里,曾对民营的、以廉价航空自居的春秋航空怀有一种莫名的同情,希望它做大做强争口气,希望它以“低价鲶鱼”的灵活性开拓出一片新天地,然而现实很不客气,春秋航空除了向人们形象地展示了什么叫“一分钱一分货”,还让人惊诧地遭遇了它制定的“霸王条款”——航空“黑名单”。
    从国际上看,航空“黑名单”是有惯例的。然而,其他国家和航空公司执行的航空“黑名单”相对于春秋航空的“黑名单”从本质上说是两码事。以欧美为例,执行“黑名单”主要是为保障公共安全,并且只对危及航空安全的人进行限制,而春秋航空,是对让它“破费”的人,或者让它不爽的人进行限制。欧美航空公司在“黑名单”制定上有一套谨慎、严肃、理性的流程,在确定、告知和退出制度上都十分细腻且完备,而春秋航空完全是自定自罚,“霸王”唱独角戏。
    尽管春秋航空一直在谈“苦衷”、说“无奈”,但无论怎么舌灿莲花地辩解,春秋航空做出的“你让我别扭一次,我让你以后次次别扭”的行为,都说明这就是一种彻头彻尾的报复。春秋航空表示,只有“黑名单”中的旅客主动认错,并做出保证,春秋航空公司才会酌情将被“封杀”的旅客从“黑名单”中取消。我们从没见过一家管理规范、做成百年老店的企业将自己的“无奈、苦衷”化为对消费者的束缚和让消费者低头。
    还有,春秋航空“任何延误都不赔偿”的基础之一是“春秋航空是廉价航空”,这更是一种奇怪的逻辑。首先,“廉价”是春秋航空自己定的,不是消费者主动“砍价”的结果。其二,对消费者而言,享受春秋航空的“廉价”是有代价的,已经舍弃了一些服务,那么这个“廉价”就不应再附带更多条件。
    从春秋航空的表现看,人们分不出“黑名单”压制的是“过度维权”还是就是在压制维权,所以大家心怀忧虑。的确,在“黑名单”相关法律和法规不完备的当下,对一些强势企业而言,“黑名单”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诱惑是无与伦比的。那么,如果我们连春秋航空都说服不了,又有什么力量限制“黑名单”的无序扩散?从2007年至今,5年中赤裸裸的霸王条款任由风吹雨打而岿然不动,这里面值得我们讨论和反思的东西真的有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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