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条例》8月起生效 政府可要求航司禁载某乘客

据港媒报道,香港政府公布,新修订《入境条例》将于8月1日起生效。新修订条例下,赋权政府要求航空公司在航班抵港前,向入境处通报乘客资料,同时授权入境处可要求航空公司,禁止运载个别乘客,此措施会待立法会审议并通过相关附属法例,以及批准拨款建立“预先通报旅客资料”系统后才正式落实,并不会在现阶段生效。

新修订条例亦提高了相关罪行罚则,当中,飞机的拥有人及其代理人若载运未带备有效旅行证件抵达香港的乘客,最高罚款会由现时1万元提高至10万元。若雇主雇佣不可合法受雇的人,即任何非法入境、逾期逗留或被拒入境人士,最高刑罚会由原来的罚款35万元及监禁3年,大幅提高至罚款50万元和监禁10年,而有关公司的董事、经理、秘书、合伙人等,亦可能需负上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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