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华北地区管理局:
你局《关于首都国际机场增加航班容量方案的请示》(华北局发明电〔2011〕1134 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为了满足航空市场发展的需求,基于首都机场空域的优化、综合运行保障能力的提升以及运行协调决策机制的完善,同意将北京首都国际机场的高峰小时容量限制标准调整为88架次。
二、同意将北京首都国际机场的高峰小时航班时刻容量调整为86架次。
三、严格控制其他飞行总量。首都机场应急、飞行校验、公务等飞行起降每小时安排时刻不得超过2个。该类飞行的计划及时刻安排由民航局空管局统一归口管理,每日的实际飞行情况于翌日送华北地区管理局备案。
四、确保运行安全和正常。容量调整后,你局要密切跟踪掌握首都机场的实际运行情况以及对航班正常性的影响,必要时提出容量调整的建议,确保运行安全、正常和有序。
五、为进一步满足航空运输发展的需求,请你局继续组织做好首都机场综合运行保障能力的提升以及运行协调机制的完善工作,力争2012年夏秋航季实现高峰小时容量限制标准92架次的目标。
民航局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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