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空管完成设备开放许可及校飞管理职能移交

    2014年1月1日,随着《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设备飞行校验管理规则》(中国民用航空令第221号)、《民用航空导航设备开放与运行管理规定》(中国民用航空令第220号)两部规章的正式施行,西南空管局向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正式移交空管设备开放许可、空管设备校飞管理两项行业管理职能,圆满完成民航空管体制改革过渡期间的工作任务。
    2007年民航空管体制改革以来,因民航局空管相关规章修订等原因,空管系统继续承担了部分行业管理职能。随着空管“一体化”不断深入,西南空管局">西南空管局通导部在工作职责和工作重心发生改变,运行保障、内部业务管理、项目建设、专业规划、文化建设、队伍建设等工作任务加重的情况下,为确保体改期间西南地区通导业务管理顺畅,积极与民航局空管局通导部、西南地区管理局通导处等上级部门汇报、沟通和协调,及时沟通信息、理顺工作流程,确保了体改期间西南地区相关通导业务管理工作不脱节。
    目前,西南地区共有民航机场42个,另外还有10多个机场处于选址、立项、初步设计等机场建设的各个阶段。西南空管局通导部在局内部事务繁重、管理职责加大、工作量增加、人手紧张的情况下,不管是在新建地方机场的业务咨询、代码申请、台站选址与报批、设备入网、飞行校验,还是在已建机场运行中的定期校验、设备开放、故障排查、设备鉴定、技术支持等工作上,始终认真履行职责,热心处理地方机场的各类困难和疑问,积极为西南地区地方机场的建设和运行提供支持和帮助。
    自2007年以来,西南空管局通导部协调校飞中心及各地方机场,每年办理西南地区通信导航监视设备飞行校验80余次、办理空管设备开放初审及报批150余台/次。西南空管局通导部尽职尽责、积极主动地工作,受到了地方机场的广泛好评,树立了在西南地区地方机场中的良好形象,以实际行动促进了西南地区民航空管行业的发展。今后,西南空管局通导部将在与西南地区各机场保持良好关系、支持和引领西南地区通导专业技术能力提升的基础上,更加专注于空管内部业务,按照西南空管局“三年提升期”工作思路,进一步加强内部业务管理,为全面提升西南空管局硬实力和软实力继续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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