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18日,吉祥航空HO1885上海虹桥至深圳航班巡航途中,一名男性旅客在座位隐匿吸食电子烟,被邻座旅客当场取证举报。7月21日吉祥航空官方向媒体回应此事,称机组依规开展处置,航班落地后涉事旅客移交机场公安处理。

现场情况 受访者供图(来源:南方都市报)
7月18日,HO1885航班正常执行上海虹桥飞往深圳航线,飞机进入平飞巡航阶段,有旅客发现身旁男性乘客刻意躲避机组视线,多次使用白色电子烟,当即拍摄完整视频留存证据,并第一时间向客舱乘务员反映情况。
接到旅客举报后,乘务员第一时间通报航空安全员赶赴现场处置。安全员当场制止涉事旅客吸食行为,暂扣其电子烟烟具,现场向当事人宣讲民航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告知机上全域禁止吸烟,电子烟同样在禁令范围内,该行为会严重威胁飞行安全、扰乱客舱公共秩序。当班机长同步将情况上报空管,并提前联系深圳机场公安,申请落地后移交当事人调查。
整个处置过程未触发客舱烟雾报警,航班全程飞行平稳,未造成航班延误。飞机抵达深圳机场停靠廊桥后,等候在此的机场公安民警当场将涉事旅客带走问询;举报旅客、当班机组人员配合公安机关制作笔录,同步提交现场视频、烟具等全部物证。
7月21日,吉祥航空就该事件对外发布官方说明。航司表示,本次事件中机组、安全员严格依照民航安保处置流程规范履职,全程留存完整证据链条,全力配合公安开展后续调查工作。公安机关已查实该旅客机上吸食电子烟违法事实,并依据相关法律对其作出治安行政处罚。
吉祥航空相关负责人介绍,不少旅客存在认知误区,误以为电子烟无明火便可以在机上使用,实则风险隐患突出。一方面,电子烟产生的气溶胶极易触发客舱烟雾报警系统,引发全舱旅客恐慌,干扰机组正常运行操作;另一方面,电子烟内置锂电池存在高空自燃、爆炸风险,密闭机舱内火情处置难度极大;同时,二手雾化气溶胶会损害其他旅客身体健康,破坏客舱文明出行环境。
依据《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公共航空旅客运输飞行中安全保卫工作规则》相关规定,航空器内吸烟(含电子烟)明确界定为扰乱航空器秩序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扰乱公共交通工具上秩序的,可给予警告、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以 5 至 10 日行政拘留,可并处 500 元以下罚款。若因吸食电子烟造成航班大面积延误、设备损坏或引发安全险情,涉事旅客还需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