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用航空网通讯员王耀梓讯:
近期暑期航空出行高峰期间,安检通道查获各类点烟器的数量明显上升。新疆机场集团库车龟兹机场安检部门提示,根据《民航旅客禁止随身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所有类型点火装置均属于国家规定禁止携带和托运物品,旅客出行前应主动清理,避免因携带火种影响行程。
根据民航局发布的禁止携带物品目录,火种类物品包括但不限于打火机、火柴、点烟器、镁棒等各类点火装置。无论是汽车车载点烟器头、USB充电式电子点烟器、电弧打火机、火折子、脉冲打火机、防风喷枪打火机,还是隐藏于U盘、手表、指尖陀螺等物品中的点烟器,均统一纳入点火装置管理范围,禁止随身携带,也禁止放入托运行李。判定标准基于物品本身具备的引火功能,与当前是否带电、是否装有点火介质无关。
安检人员表示,点烟器类物品在空中存在多重安全隐患。电子点烟器工作时电热丝温度可达数百度,在托运行李或客舱行李中,若因挤压、磕碰导致误触启动,高温热源可能引燃纸张、布料、塑料等周边可燃物。充电式电子点烟器内置锂电池,在受到挤压、穿刺或过热时存在热失控风险,可能引发冒烟、起火甚至爆燃,点火功能与锂电池热失控双重风险叠加,安全威胁显著增加。高空飞行环境中灭火条件受限,客舱和货舱内火情早期处置难度大,火势可能快速蔓延,直接威胁飞行安全。此外,禁止携带点火装置登机,亦是从源头杜绝飞行途中误操作或他人擅自动用点火设备的可能性。
安检部门提醒,旅客在安全检查环节被查出携带点烟器类物品时,可选择当场自愿放弃。机场一般暂不提供此类物品的暂存或邮寄服务,建议旅客出行前提前取出交由送行亲友带回。对于采取藏匿方式企图携带火种通过安检的行为,一经查获,将移交机场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当事人可能面临罚款或行政拘留等处罚,并留下违法记录。
机场方面表示,航空安全实行源头管理原则,禁止一切点火装置登机是保障飞行安全的刚性要求。建议广大旅客出行前对照禁限带物品目录自查行李,避免因携带违禁物品影响行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