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筹建本土航空公司? 省交通厅给出明确答复

近日,吉林省交通运输厅正式公布对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52号提案的官方答复,针对各界关注的组建吉林本土独立客运航空公司议题明确表态:受国家民航行业准入政策约束,现阶段直接新组建独立客运航空公司暂不具备审批条件。与此同时,当地将转换发展思路,通过深化调研、优化航线、完善枢纽、部门联动等多项举措,持续推动航空网络完善与航旅融合发展。

答复首先肯定了组建本土基地客运航司的战略价值,认为此举能够补齐吉林省干支航空网络短板、强化长春龙嘉机场东北亚区域枢纽定位,同时赋能冰雪旅游、边境旅游产业升级,是助力地方全面振兴的重要抓手。


从地方发展基础来看,吉林省目前已形成“一主多辅”成熟机场格局,以长春龙嘉国际机场为核心,延吉、长白山、通化等支线机场协同运行,全省航空客流稳步回升,文旅市场热度持续走高,航线网络覆盖范围不断拓展,客观上具备培育本土航空市场主体的基础条件。据了解,吉林省委、省政府此前已牵头多轮专题调研与可行性论证,聚焦本土航司筹建、基地航司培育、航线自主可控能力提升等核心方向开展前期工作。


制约新建客运航司的核心因素,来自全国统一的民航准入管控政策。答复中明确提及,当前民航主管部门对新设客运航空公司实施严格总量调控,行业监管层面原则上不再审批新增客运航空主体,仅允许依规设立货运航空公司。这一政策导向源于民航行业长期发展规划,为规避市场“多、小、散、弱”乱象,统筹空域、人员、地面保障等紧缺资源,保障行业整体安全运行与服务品质,国内多年来持续收紧客运航司新增准入门槛,鼓励现有航司通过设立分公司、投放运力等方式满足各地出行需求。


针对提案中“先通航、再货运、后客运”的分步发展建议,吉林省交通运输厅也作出专业解读。官方表示,通用航空与运输航空分属两套独立监管体系,二者在准入标准、运营规则、安全管控要求上差异显著,无法简单接续发展,后续将严格依据国家民航法规,对该思路进行审慎研判、分步落地。在未来航司股权架构与运营模式设计上,当地确定政府引导、国资主导、市场运作、专业管理的总体原则,严守风险底线,杜绝盲目举债和隐性债务风险,保障航空主体可持续运营。


虽暂缓新建独立客运航司,但吉林省并未放缓航空产业发展步伐,下一步已明确四大核心推进方向。其一,持续深化本土航司组建、基地航司培育的专题调研,细化实施方案并强化全维度风险评估;其二,优化航线补贴与航旅扶持政策,重点倾斜冰雪旅游航线、东北亚国际航线等特色线路,进一步激活航空旅游市场;其三,提速长春龙嘉国际机场三期扩建等重点工程,升级硬件保障能力,夯实区域枢纽根基;其四,建立发改、交通、文旅、财政、机场集团等多部门协同机制,主动对接国家民航管理部门,积极争取政策、航权、航班时刻等核心资源支持。


结合吉林民航运行现状来看,长春龙嘉机场作为东北重要4E级区域枢纽,近年客货吞吐量稳步增长,2026年一季度旅客吞吐量同比增幅达10%,在东北地区千万级机场中表现突出。全省现有近270条运营航线,通航国内外近90座城市,航空网络基本覆盖国内主要经济圈与东北亚重点城市,航空与文旅融合已形成良好联动态势。


未来,吉林省航空产业将从“筹建新航司”转向“做强现有网络、做优枢纽功能、做深航旅融合”,在严守行业政策的前提下,持续释放航空运输对区域经济、文旅产业的带动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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