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民航组织修订危险品安全航空运输细则

危险品

2017年6月14日,国际民航组织第211届理事会第6次会议批准修订《危险物品安全航空运输技术细则》(Doc9284号文件)。

2017年3月底,美国、英国等相继采取措施,禁止中东和北非一些国家的航班客舱携带便携式电子装置。2017年4月24日至28日,危险品专家组工作组开会审议缓解安全风险的额外措施,建议修订《危险物品安全航空运输技术细则》,强调运营人在安全风险评估中应考虑运行环境改变的潜在影响,防止托运行李中含有锂电池的便携式电子装置遭受损害或意外启动。

空中航行委员会认为附件19《安全管理》已有安全风险评估的相关规定,没必要强调运营人在安全风险评估中考虑运行环境改变的潜在影响。专家组认为,在附件17《航空安保》中明确实施安保措施之前考虑到潜在的安全影响非常必要。因此,航委会建议目前不修改附件18《危险品的安全航空运输》的安全风险评估规定。

本次修订《危险品安全航空运输技术细则》,没有增加新的要求,其目的是防止托运行李中含锂电池的便携式电子装置可能在航空器货舱中带来的危害,从而确保安全。本次修订作为2017-2018年版《危险品安全航空运输技术细则》的增编,而非将其整合到2019-2020年版的修订中。增编于2017年7月1日开始适用。

理事会批准了空中航行委员会的建议,并要求空中航行委员会和多学科货运安全组继续审议技术细则的实施及对简化手续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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