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通告:未经依法审批,厦门岛内禁飞低慢小航空器及空飘物

厦门市公安局

中国民用航空厦门安全监督管理局

厦门市气象局发布通告

9月8日—9日

这些事不能做

厦门市公安局

中国民用航空厦门安全监督管理局

厦门市气象局

关于第二十三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期间

加强民用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管理的通告

为确保第二十三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举行,根据《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适用于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等有人驾驶航空器,无人机、航空模型等无人驾驶航空器以及热气球、飞艇、无人驾驶自由气球、孔明灯、大型风筝等空飘物的临时性管理。
二、未经依法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本市思明区、湖里区行政区域内起降民用小型航空器和升放空飘物。因应急救援、气象探测、人工影响天气以及第二十三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宣传等活动,确需起降民用小型航空器和升放空飘物的,应按照规定及时报请民航厦门安全监督管理局(值班电话:13656009357)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审批。
三、公安机关将会同民航、气象、体育等部门依法落实相关安全管理监督责任,可要求相关单位、人员对其管理、使用的民用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予以临时封存。必要时,可依法对有关起降点和升放点予以临时关闭。对违反通用航空器飞行管制等违法行为,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罚。
四、本通告的实施期限为2023年9月8日0时至2023年9月9日24时。

厦门市公安局

中国民用航空厦门安全监督管理局

厦门市气象局

2023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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