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5日起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上调

4月1日,厦门航空发布《关于调整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的通告》,全文如下:

尊敬的各位旅客:

自2026年4月5日零时起(出票时间),调整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具体如下:

一、成人燃油附加费标准

800公里(含)以下:调整前10元,调整后60元
800公里以上:调整前20元,调整后120元

二、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等特旅客群体燃油附加费实行减半且个位尾数不足10元时按舍去尾数计收:即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征收3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征收60元。

三、按成人全票价的百分之十计价的婴儿免收燃油附加费

四、国际客票的燃油附加费以系统计算结果为准。

五、燃油附加费的收取以原始出票日期为准,换开客票时燃油附加费不退不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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